推行近十年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有望提速。11月12日,記者從環保部“綠色經濟增長項下污染責任保險”研討會上獲悉,環保部正在制定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目前已形成初稿。
構建環境責任風險體系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指投保企業發生污染事故時,由保險公司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013年1月,環保部曾發布《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環保部將與保監會聯合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涉重金屬企業等三類環境高風險行業需強制投保。
自2007年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以來,目前全國試點省、市、自治區已近30個,涉及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電力、醫藥、印染等多個行業。
環保部政研中心政策室主任沈曉悅表示,環境污染責任險試點推出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根據統計數據,2014年全國22個省份環境污染責任險投保費用7000萬元,承保金額55億元。截至今年11月,全國11個省份保費7000萬元,承保金額36億元。
沈曉悅表示,在地方推行過程中仍存在較大的困難。今年施行的新環保法,明確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這是環境經濟政策首次亮相我國法律。不過,由于非強制實施,今年企業投保數量有一定萎縮。同時,保險公司賠付率低,理賠情況不理想,導致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
南京大學環境學院院長畢軍近期表示,要構建工業企業環境風險責任體系。明確工業企業針對突發環境風險、歷史遺留環境風險的應對與修復責任;激勵和支持工業部門、國有企業和其他企業開展環境風險管理實踐,要求企業建立環境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并落實將環境風險信息披露強制納入證監會所要求的企業財務報告中的措施,并逐步建立綠色信貸制度。
深化環境責任險試點
環保部政研中心專家表示,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推行中,一個關鍵點即是否要強制推行。
今年發布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明確提出,要建立綠色金融體系,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而在廣東、南京等省市則在全國率先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7月起實施的新《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則進一步規定“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依法實行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環保部政法司環境政策處副處長賴曉東表示,目前環保部正在研究推進環境污染責任險落實,焦點就在于是否強制推行,以及是否從試點全面推開。就此環保部已經在多地進行調研。
沈曉悅稱,環保部正在制定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目前已形成初稿。未來環保部將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否有必要在高風險領域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以及具體的標準和實施方案;其次是如何強化環境風險管理,目前各地保險產品的類別、范圍是否到位;三是投保企業環境風險理賠,責任認定和賠付范圍;四是轉變環境污染責任險過去主要由行政推動的局面,轉而由法律、市場機制推進該保險普及。
環保部政研中心專家認為,下一步推行要走高風險企業強制保險這條路,明確高風險企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