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處經濟欠發達地區和歷史原因,西安市的城中村數量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屬于較多的城市之一。當全國大多數城市仍在重點解決拆遷、建設等問題來推進城鎮化時,西安市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整村拆除、安置先行、有形無形并重”的城改模式,已基本完成了二環內72個重點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并逐步由內及外進行著有序改造。目前,全市已完成整村拆除201個,回遷137個。
西安城改在經歷了有重點的大拆遷、大建設、大回遷階段后,已全面有序地進入了群眾回遷后的社會保障管理中,基本形成了改造工作的良性循環,將城市管理的難點變為城市發展的亮點,特別是隨著城中村改造的深入,推動了西安市城市道路設施、排水設施和供暖、供氣、供水、綠地、公廁等多項城市功能指標有了較大幅度提高,城鎮化率快速提高,比2006年提高了25個百分點。
做法:堅持體制創新不斷完善政策
市委、市政府以敢為人先的精神,打破常規,一是做到組織保障有力。2007年在全國率先成立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由市政府授權集中辦理改造范圍內計劃、建設等行政審批事項。二是改造計劃科學有序。按照由內及外,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原則,根據不同區域特點制定五年改造計劃嚴格執行。加快二環及城市主要節點改造,有序推動二環外到三環周邊城中村項目展開。三是不斷完善政策制度。通過深入調研,認真研究總結,相繼出臺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辦法》等20多項文件,形成了較完善的改造政策體系。有效破解了集體土地轉性及用地指標等改造難點及瓶頸問題。同時針對改造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會診、及時完善、及時補充,始終保持改造政策旺盛的生命力。
堅持政府主導保障群眾權益
一是強化政府主導實現對改造項目招商、規劃、方案、實施、無形改造的“五統一”,來確保項目品質及改造整體水平。二是尊重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選擇權。在改造前通過戶代表會議制度,確定拆遷補償標準,明確安置地塊、樓位、戶型等關鍵內容,在獎勵期內實行二層以下“拆一還一、互不找差價”進行補償,并明確安置群眾一定比例商業,弱勢群體安置不少于65平方米及安置房為全產權等優惠政策。三是堅持規劃引領。從“有利于城市總體規劃實現,有利于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有利于地區可持續發展,有利于城市功能完善提高”的原則,做好項目的定位和選擇,通過經濟測算,合理確定安置開發比及容積率,解決開發強度和項目經濟需求的矛盾,集約、節約利用有限土地資源。同時建立市、區兩級項目評審制度。按照市場運作原則由區級引入實力強且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參與改造,市級對改造方案論證審核,保障群眾權益。
堅持安置先行確保按期回遷
一是按照高層30個月回遷時限要求實際,突破性地規定安置房建設實行總平圖預審制度,可在符合方案、規劃、消防、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先行動工建設,確保工期。二是強化市、區兩級和項目單位質量和安全的管理責任,推行選派3-5名群眾代表現場監督安置房建設質量的“陽光行動”。三是將安置項目的基礎設施配套建立市級綠色通道制度,在安置回遷前,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提前列入年度城建計劃,優先解決。同時提前細致周密制定回遷方案,在回遷中做到工作程序、選房過程、房源數量、收費標準的“四公開”,實現了群眾“搬得走,回得來,住得安”的良性循環。
堅持有形無形并重強化社區管理
有形改造是手段,無形改造是目的。一是通過農民轉居民,經濟體制改革,撤村建社區,土地轉性與有形改造同步進行的原則,將農轉居群眾全部納入城市居民社會養老、醫療等保障體系中,按西安市政策,改造村民養老保險由政府財政、開發商、村民各出1/3,每個村民只需出1萬元左右便可辦理養老保險。目前,已有約20余萬城中村村民轉為城市居民,回遷安置的的近90%群眾已納入到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當中。二是針對回遷后的社區管理,西安市采取公開向社會招標,選擇有實力、價格低、服務優的物業公司管理社區。同時,規定每個改造項目無償為改造后小區提供300平方米社區辦公用房。三是進一步強化組織建設,將原村兩委會在完成無形改造后,按照社區管理要求,建立社區黨支部、社區居委會、股份制合作公司、監督委員的架構,逐步消除城中村中城鄉分割的“二元”管理體制,使群眾從生活方式到意識形態真正融入到現代城市文明當中。
成效實現了產業結構的調整
記者從未央區楊家村、雁塔區齊王村了解到,楊家村改造項目中返還村民占地約40畝,建筑面積約15萬平方米的一座商業綜合體,不僅將新增就業崗位約5000個,還將徹底改變原村集體出租土地興辦小企業造成的土地嚴重浪費、能耗大、效益低的狀況,大幅提高村民收入。而雁塔區的齊王村,依靠社會資金改造總投資約37億元,不僅有效解決了群眾的拆遷安置補償問題,據專業人士核算,預計可帶動相關產業的產值達50億元~70億元,項目配套開發部分可增加各種稅收72681萬元,土地出讓金20970萬元、城建配套費8201萬元。這些都將有效拓展了經濟發展空間,增加了財政稅收,投資拉動經濟,成為新的經濟增長極。據統計,2008年-2012年期間,西安市納入統計進行城中村改造的項目帶動全社會經濟總產出增加2353億元,實現生產總值880億元,占到同期全市生產總值增量的35.3%,拉動經濟發展效應顯著。”
完善了城市基礎設施
據了解,西安市回遷項目小區基礎設施完善、人居環境優雅。僅以碑林區為例,已經建成20個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中心、6個派出所、2個街道辦公大樓,改造后的社區全部設置了“四室三站一場所”,即社區黨組織辦公室、居委會辦公室、警務室、圖書室、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計生衛生服務站、文體活動指導站和室外健身活動場所,使回遷群眾真正享受到了“市民待遇”。同時,西安市已完成拆遷的201個城中村,除改造綜合用地外,無償提供給大明宮遺址公園、火車北客站、漢長安城遺址等公益及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用地1.57萬畝。提供城市代征道路及綠地6045畝,打通道路129條,停車位51.2萬個,規劃托幼125處、小學48處、中學12處,總占地約1920畝,促進多項城市功能指標有了較大幅度提高,城鎮化率快速提升。
財產性收入成重要保障
我市通過城中村改造,使群眾財產性收入大幅增長。村民普遍實現了房屋增值,財產性收入增幅巨大。碑林區西荷社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西何家村通過城中村改造工作,原集體資產由不到2億元增長至目前近8個億,原村民基本人均一套房,現在村集體經濟轉化的股份制公司每年人均分紅近3萬元,群眾自住外的房屋在出租后,還可以獲得收益。據未央區統計,完成整村拆除的村民,人均補償安置房屋面積104平方米,戶均安置房面積349平方米,價值達223萬元。改造還為被拆遷群眾都分配了10平方米左右的商業用房面積,按每月每平方米60元租金保守計算,每人每月將有600元以上的商業租金收入,安置房屋除自住外,戶均至少有兩套以上用于出租。據測算,被拆遷群眾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比改造前普遍有所提高。據對未央區31個改造村摸底了解,人均房屋殘值、過渡費、拆遷獎勵等合計補償現金13.2萬元,戶均補44.29萬元,累計有160億元資金補償村民。
可以看出,“西安城改模式”下的城鎮化之路,有效解決了農民在城市化中的“住房、長遠生計、社會保障”等三大難題。“西安城改模式”在推動城鎮化工作中起到了示范引路作用,更為全國的城鎮化工作創出了一條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