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漳村將現有的1680余畝土地通過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方式集中起來,統一委托給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將土地交給圣水櫻桃專業合作社經營,信托公司除支付相應的1000元每畝的流轉費外,還將為水漳村下屬經營主體圣水櫻桃專業合作社提供約1800萬元信托資金額度,用以支持其擴大生產、改善經營,促進其實現全面盈利。待其實現盈利后,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向信托公司定期支付超額收益,超額收益按照1:3:6的比例向信托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農民股東分配。此外,北京信托特別與北京華聯集團合作,將圣水櫻桃合作社的農產品直接對接華聯集團旗下的超市,以保證圣水櫻桃合作社農產品銷售渠道暢通。
水漳村土地信托的基本特點有以下幾個:
一是守住了四條底線
即水漳村在推動土地流轉過程中,堅持土地的集體所有制不變、堅持土地的用途不變、堅持保障農民土地權益、堅持土地流轉和經營利用依法合規,守住了基本的底線。
二是通過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盤活土地資源
即由農民自愿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集中起來,由土地股份合作社作為委托人,將土地集中委托給專業信托公司。
三是委托專業的信托公司開展土地市場化運作
即由信托公司憑借市場化經營運作和資源配置能力,以及在風險控制方面的優勢,對所委托的土地進行市場化運作,并承擔相應的風險。
四是由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生產經營
即由當地農民自發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圣水櫻桃專業合作社作為土地的接轉方,負責具體經營。
五是農擔公司負責擔保
本次土地信托所配套的1800萬元資金信托采用市場化的方式,由市農擔公司出面為資金信托擔保,避免增加鄉鎮政府的債務擔保負擔。
六是是收益分配科學規范
合作社土地經營收益扣除生產成本后,分為三大部分,一是需每年固定支付土地流轉費約170萬元,二是按照信托合同約定定期支付信托資金利息,三是除此之外的凈利潤按照1:3:6的比例在信托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圣水櫻桃合作社之間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