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的黨風是凝聚黨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加強黨的作風建設迫切要求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建設。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要抓好反腐倡廉建設,必須正確處理好思想教育與制度建設等一系列關系。只有尊重規律,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化、系統化、法制化水平,才能鞏固和發展反腐倡廉建設的成果,開創反腐倡廉建設新局面。
一是正確處理“制”與“知”的關系。近年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成效顯著,出臺的規章制度門類比較齊全。對現有制度認真宣傳教育,使黨員干部熟知制度內容,領會制度精神,增強制度意識,自覺執行制度,顯得十分迫切。當前,要防止和克服重制定、輕宣教的現象,處理好“制”與“知”的關系。在著力定好制度的同時,突出制度的宣傳教育。各級黨委要充分認識反腐倡廉制度宣傳教育的重要性,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作為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統一部署安排。要創新宣教方式,注意運用印發法規匯編、觀看電教片、網絡宣傳等形式,提高宣傳教育普及率,從而增強反腐倡廉制度宣傳教育實效。
二是正確處理“統”與“分”的關系。隨著形勢任務發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地位作用越來越重要、工作環境更加復雜多變、涉及各種事務頭緒很多,著力抓好統管至關重要。當前,防止和克服“統”不足、 “分”有余的問題,以及統管機制缺失、督促指導不力的矛盾,必須處理好“統”與“分”的關系。進一步明確統管范圍、重點、標準、時機、方式,尤其明確檢查考核辦法。明晰承擔制度建設任務的責任單位、職責要求、驗收辦法、獎懲措施,明確落實任務的原則要求、行業內部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通過組建聯合機構,建立評價機制、確定評價標準,搞好制度的立項審批、出臺審核把關,做好制度發布后評估、完善等工作。
三是正確處理“承”與“創”的關系。當前,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中要防止和克服小進即滿思想、工作力度不夠、方式方法不當等問題,處理好“承”與“創”的關系。思維方式、工作方法以及目標、原則、內容必須隨著實踐的發展而及時變化,從新的視角、新的途徑、新的可能性尋求解決制度問題的最佳方案。要全面梳理現有制度啟動、實施、完善、落實環節突出問題,處理好“制度空白”、“制度漏洞”、 “制度過時”、 “制度擺設”的現象,增強制度操作性和剛性。要緊緊圍繞建設大局、反腐倡廉突出問題、人民群眾熱切期盼,建立落實新的制度,特別是在干部任用、土地轉讓、工程建設、集中采購等方面的監管制度,要不斷加以修改完善,優化制度水平,適應形勢任務需要。
四是正確處理“點”與“面”的關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涉及面寬、專業性強、綜合要求高,必須堅持在整體推進中抓住重點問題,使各項工作協調運轉、形成合力。處理好“點”與“面”的關系,要注重懲防體系制度建設整體效益,健全落實督促檢查和組織協調機制,發揮業務主管部門職能作用,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以加強領導干部教育為重點,搞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設;以制約監督權力為核心,著力抓好監督制度建設;以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為取向,著力抓好預防制度建設;以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為標準,著力抓好懲治制度建設。
五是正確處理“近”和“遠”的關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是動態過程和長期工程。當前,為防止和克服總體設想和具體規劃不到位、解決現實突出問題機制制度不健全、少數亟待出臺的制度沒跟上等問題,就必須處理好“近”和“遠”的關系。注意把握時代潮流,化解當前深層矛盾,打好長遠建設基礎。善于運用寬廣眼光,借鑒國內外制度建設先進成果,吸收案例剖析得出的規律性認識,豐富制度內涵。既要立足當前、著眼實際,考慮現實制度建設需要,又要放眼長遠、前瞻規劃,兼顧未來制度建設需要,形成遠近聯動、內外銜接、上下配套、結構合理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加強對反腐倡廉建設突出矛盾癥結和難點熱點問題的深入研究,圍繞當前解決什么、以后解決什么、未來解決什么,從制度層面確定逐步解決的思路,增強針對性、實效性、主動性、預見性。
六是正確處理“深”和“淺”的關系。制度具有一定靜態特征,一段時間相對固定。反腐倡廉制度質量高低,決定反腐倡廉水平。為防止和克服制度起點較低、設計缺陷、外圍作戰等問題,必須處理好“深”和“淺”的關系。部署每項制度要體現與建設同步推進的戰略意圖,制定具體措施要統一到中心工作上來,找準與服務中心、保障中心的結合點,保證重大決策貫徹落實。緊緊抓住腐敗現象背后的實質性問題、制約影響反腐全局的要害問題,從制度層面進行規范治理。著眼行業特點,找準部門和系統源頭問題,研究提出防治措施。高度重視現代科學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設計之中,積極打造技術防腐平臺。比如,健全反腐倡廉網絡舉報受理機制、網絡信息收集處置機制等。制度設計要體現預防性和懲處性、實體性和程序性、關鍵性和配套性、保障性和約束性的要求;制度制定要體現審慎性和嚴密性、陽光性和民主性要求,努力做到結構科學合理、符合實際,條款切中要害、反映民意、便于執行。
七是正確處理“剛”與“柔”的關系。要防止和克服制度硬性規定少、監督機制少、處罰規定少,模糊界定多、刻板要求多、變通條款多等反腐倡廉制度剛性不足、柔性有余的問題,必須處理好“剛”與“柔”的關系。制度設計要貫穿降低反腐敗成本、增加搞腐敗風險的基本要求,進一步增強制度威懾力,努力提高制度建設效率。從實際和民主出發,廣泛吸收各級意見,既要體現堅定原則性,又要反映適當靈活性,還要把握相容性和互補性,做到剛柔并用、寬嚴相濟、相得益彰。針對人、財、物管理復雜性、流動性特點,以及腐敗行為智能化趨勢,積極運用現代管理學中嚴密化、精細化的管理方式來增強制度剛性。采取有效措施,掌握反腐倡廉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制度本身的缺陷,及時進行修改完善,尤其要減少制度自由裁量空間、消除權力尋租空間,增強制度的執行力、約束力。
八是正確處理“行”與“效”的關系。制度建設,不僅要解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問題,還要解決執行效果不佳的問題。當前,為防止和克服制度執行中打“擦邊球”、設法變通、惡意規避等破壞制度的行為,要處理好“行”與“效”的關系。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執行的程序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執行時限和具體要求;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執行的監督機制,大力創新監督方式方法,增強制度執行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執行的考核獎懲機制,明確考評辦法、獎勵措施和懲戒規定,從而為制度執行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紀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協助黨委做好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表彰獎勵好的單位和個人,對嚴重破壞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