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26日,兩年行動監督執法檢查第11檢查組在青海省抽查了海北藏族自治州兩個縣6項在建工程。在27日召開的意見反饋會上,檢查組提出255條書面反饋意見,并對存在問題的兩項工程分別下發了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建議書和建筑市場執法建議書。
根據反饋意見,6個項目在質量安全方面總體受控,但也存在著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主體質量安全行為不規范,現場臨時用電管理有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現象,部分塔機安全裝置功能及有效性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問題。檢查組對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門源縣干部周轉房秀水花園西片區6號樓工程下發了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建議書,對存在涉嫌掛靠、違法分包行為的西海民族寄宿制學校風雨操場建設項目下發建筑市場執法建議書。
第11檢查組組長、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曾憲新在總結時強調,有關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跟蹤檢查,督促責任落實。同時,要充分調動各級主管部門特別是市、縣主管部門及企業的積極性,真正將兩年行動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企業和項目。此外,要吸取各類安全事故教訓,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對于在老樓危樓安全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采取措施逐一整改到位,確保房屋使用安全。
青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師健表示,一定嚴格按照整改要求,逐一落實責任,限期整改到位。海北藏族自治州副州長多杰表示,反饋意見對全州做好工程建設工作具有指導作用。要逐條制訂整改措施,加強跟蹤檢查,按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