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民張為春已經種蒜20多年了,今年他終于不必再為忽高忽低的大蒜收購價格而提心吊膽,因為他“給地里的大蒜買了保險”。“給大蒜買保險”,是山東省蔬菜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的工作之一。作為中國的農業大省,山東今年首次開展了馬鈴薯、大蒜等蔬菜的目標價格保險試點并對保費進行補貼。(8月22日 新華網)
農作物滯銷,可以說是困擾農村發展的一個普遍性問題。事實上,農作物滯銷,主要是受價格牽制,價賤傷農。然而,農作物滯銷,政府服務不可滯后。地方政府及涉農部門應掌握農作物市場行情,及時向農民發布準確的農作物市場信息,引導他們種植適銷對路的農作物,提高農作物市場競爭力。特別是,應借鑒山東做法,給馬鈴薯、大蒜等農作物價格投保,提高農民抗御風險能力。
事實上,早在2010年,為降低農民種植風險,保護農民的經濟效益,上海市已制訂了“夏淡果蔬價格保險方案”,進一步探索完善全國首創的農作物價格保險機制。據了解,上海推出了“冬淡果蔬成本價格保險”產品,“冬淡”果蔬保險面積超過5.7萬畝,共發生賠款424萬元,畝均賠款近80元。相比之下,山東推出的“蔬菜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每畝最多能賠2500元,農民受益更大。
實踐表明,無論是上海的“成本價格指數保險”,還是山東的“目標價格保險”,均將政策性業務和市場化運作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了農業保險的準公共產品特性,既保障了農作物市場供應,平抑了價格,又減少了農民損失,調動了他們種植農作物的積極性,統籌兼顧了市民和農民利益,有效緩解了農作物“價貴傷民”、“價賤傷農”等老大難問題。
可見,“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提高農民適應市場變幻、抵御風險能力,比政府幫助農民叫賣農作物更重要。還有關鍵的一點,就是政府及相關涉農部門,要著力減少從菜地到餐桌之間的環節,疏通農作物銷售渠道,降低環節成本,嚴格把守“兩頭”。一方面,監督農作物企業公平交易,嚴禁其蓄意壓低農民的農作物價格;另一方面,督促農作物企業誠信經營,防止其囤貨居奇、漫天要價,去損害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