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維護人民群眾健康、保障公眾基本用藥權益而確立的一項重大國家醫藥衛生政策,也是國家醫改方案中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機構使用部分)》(2009版)共有307種藥品。其中包括205種西藥、102種中成藥及頒布國家標準的中藥飲片。
上海的基本藥物目錄也已確定并正式公布。上海市基本藥物目錄在全國基本藥物目錄的307種藥物基礎上,增加了符合上海經濟發展水平和市民用藥習慣的381種基本藥物,其中包括236種西藥、145種中成藥,主要涵蓋抗微生物藥、解熱鎮痛藥、心血管系統藥、呼吸系統藥、消化系統藥、激素及影響內分泌藥、維生素礦物質類藥、血液系統藥等24類藥品;總共688種藥物,在全國各地方基本藥物目錄中種類居首。今后,上海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將限定在基本藥物目錄內,執行不加價的零差率銷售。
上海市衛生局表示,為確保本市基本藥物制度的平穩實施和順利銜接,根據《上海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上海市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預期在明年上半年全市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工作結束后統一實施基本藥物的零差率銷售。屆時,上海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只能在國家基本藥物和本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補藥物的范圍內配備使用藥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使用的藥品全部實施零差率銷售,這將進一步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讓人民群眾真正從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中得到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