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要求,支持各地繼續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近日,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已下達315億元的基礎上,追加下達2015年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50億元(中央基建投資),專門用于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
2015年,中央共下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365億元,支持完成貧困農戶危房改造任務432萬戶,分別比上年增加135億元和166萬戶。其中,按照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農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安排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任務126萬戶。
中央補助標準為戶均7500元,對貧困地區農戶和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分別增加1000元和2500元。各地要依據改造方式、建設標準、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省級分類補助標準,并充分考慮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實落實對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特困農戶在補助標準上的傾斜照顧。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