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兒子睿睿出生了,短暫的喜悅后,一個現實問題擺在了眼前:我的產假結束后,孩子由誰來帶?對時下的年輕人來說,由老人帶孩子再平常不過,但我們雙方老人的身體都不好,如果由于帶孩子而病倒,恐怕將陷入既沒人帶孩子,又無法照顧老人的境地;且我和丈夫都不是北京人,老人們都不大愿意離開老家,如果將孩子交給他們帶回老家照顧,那我們只能面臨和孩子分離的痛苦,于是讓老人帶孩子這條路行不通。我辭職在家照顧孩子?對于工薪一族的我們而言,如果一方長期不工作那么隨之而來的經濟壓力可想而知。在困惑與無奈中,請保姆帶孩子成為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決定要找保姆后,我在各大親子論壇搜索關于如何找到好保姆的攻略,卻無比失望,因為看到的都是:保姆虐待孩子、打罵孩子甚至給孩子喂食安眠藥的新聞,這對當時的我來說打擊很大,也產生了動搖,但丈夫鼓勵我說“有很多家庭是請保姆帶孩子的,只有那些極端的例子被媒體做成了新聞”。就這樣我們達成了共識,決定在孩子三歲上幼兒園前都請保姆照顧。而聽說我要請保姆帶孩子后,朋友、同事、同學無一例外地顯示出擔憂。我們自己亦懷著忐忑的心情,經過認真比對,選了一家可信度相對較高的家政公司推薦人選。
由于家里面積小,不可能再為保姆辟出住宿的地方,所以我們只能找不住家的保姆。但在中介公司里,希望找到不住家工作的人群少之又少,我們的可選余地即使在來京打工旺季,也不超過3個,這一比例著實讓人難以相信能找到合適的。所以在經歷了半個多月時間的等待,并寄希望于有更多來京打工者出現后,2013年3月初,我們終于找到了第一任保姆——楊姐,一位來自甘肅的37歲家政服務員。之所以和她簽訂和同是因為她能明確提出自己的要求,對我們提出的各種疑問也一口解答。雖然經過幾個月的工作發現,由于我們缺乏經驗在選擇她的過程中確實存在失誤,但在當時的人選中,她直來直去不扭捏的性格,是我們認可她的主因。隨后,她帶孩子的過程,也讓我們體會到了很多無奈。白天我們夫妻上班,她自己一人在家帶孩子,本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則,我們沒有像一些家長一樣在家中安裝攝像頭。但經過長期觀察,我們發現,只要她來上班,電視機就會“全天無休”,在經過我們的提醒后,她改掉了這個習慣,改為將毛衣帶來織,她對“網購”尤其癡迷,在不斷有物品送上家門后,三個月合同到期,我們沒有續約。我和丈夫再次踏入了家政公司的大門。
家政公司此次為我們推薦了一位來自甘肅的27歲女孩,因為她的年紀比我們夫妻都小,所以最初我們完全沒有把她列為第一人選,我腦子里的概念是,這么年輕,恐怕玩心重沒責任心照顧孩子,但經中介公司老師的強烈推薦,說她的人品非常好,同時在了解她是一個一歲半孩子的母親后,我們決定與她簽訂合同。就這樣,我們找到了第二任保姆——小楊,事實也證明,家政老師的介紹是正確的。但是經歷了前一任保姆的影響,我們對她的觀察及與她的交流都更加細微、深入,最終我們發現自己真的找到了一位好保姆,她話不多,對孩子極細心,她說:“因為孩子不是自己的,反而更要細心地帶,怕出一點閃失,要責任的。”不管她是出于什么目的,我們夫妻認為可以放心地將孩子托付給她。同時她也希望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因為如果總是換雇主,那么對時間和金錢都是損失。幾個月后臨近春節之時,問題又來了,她要提前回老家過年,且由于希望生二胎的緣故,幾年內都無法再回北京打工,這也使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能挽留她。就這樣,2014年春節過后,我們又開始尋找第三任保姆。
有了以往的經驗,第三任保姆選擇起來相對容易,雖然經歷了約一個月的等待時間, 但找到合適的人選后只簡單了解了她的工作背景后我們就簽訂了合同,我們叫她何姐,40歲,同樣來自甘肅。她在照顧孩子上非常用心,也十分有經驗,這讓我們夫妻感覺比較幸運,雖然經歷了頻繁的更換,但總算能找到自己認為合適的人選。我們之間的交流也漸漸由簡單的工作范圍擴大到對彼此家庭背景的了解。她來北京打工已有十年時間,把孩子全權交給家中的老人,但由于老人疏于管教,大兒子讀高中,但成績卻不好,恐怕無法考上大學;小兒子在初二時就已輟學,現在只有16歲,也來到北京的一家飯店打工,由于她疏于與孩子們溝通,兩個孩子與她的隔閡很重,幾乎只有在缺錢花時才與她通電話。隨著2015年春節臨近,由于她要回老家,于是我們在2014年的12月初合同到期后暫時解約。春節過后,我們再次經歷了重新找保姆的過程,但以往的經驗積累已經讓我可以順利地找到自認為合適的人選。
作為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媽媽,穿梭在照顧孩子和兼顧工作中,雖有些力不從心,然而在看到孩子健康成長和自己并未與社會脫節后終歸感到十分欣慰。在這之中也讓我看到了很多現象:雖然不乏有雇主與保姆之間情同親人,但大多數之間能做到相處融洽已屬不易,做到彼此交心,實在太難。通常人們認為保姆是弱勢群體,但作為雇主雖然有選擇的權利卻未嘗不是被動的一方。保姆們往往背負的是一個農村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從而使得絕大多數人將追求高工資作為唯一目標,不停地更換工作,致使穩定性較差。而雇主們害怕孩子、老人有閃失,更害怕因為一時難以找到合適的人選而拖累工作,從而想方設法給予物質上能夠提供的一切來換取她們的安心工作。而在經歷了多次更換保姆后,我也感到,除了用錢解決問題,或按照簽訂的合同“公事公辦”外,相互間多一點包容和感情互動,成為增加彼此信任感,為彼此創造和諧工作、生活環境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