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4日電 今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介紹,截至今年4月底,31個省份均已開展大病保險相關的試點工作,其中16個省份全面推開,分別有287個和255個地級以上城市開展了城鎮居民和新農合的大病保險工作,整個覆蓋人口約7億,大病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基礎上又提高了10到15個百分點。
7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梁萬年介紹,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自2012年以來,各地按照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相繼啟動了大病保險的試點工作。
截至今年4月底,31個省份均已開展相關的試點工作,其中16個省份全面推開,分別有287個和255個地級以上城市開展了城鎮居民和新農合的大病保險工作,整個覆蓋人口約7億,大病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基礎上又提高了10到15個百分點,有效緩解了群眾因大病致貧和返貧的問題。
同時,梁萬年表示,大病保險在前幾年的試點運行中,也逐漸暴露出一些急需解決的新情況、新問題,由于各地試點進展不平衡,部分群眾大病醫療費用的負擔仍然較重,為解決試點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做好與基本醫保、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銜接,合力發揮托底功能,同時盡快讓全體的城鄉居民從大病保險這項制度中多受益,國務院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這也是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一項要求。明確要求,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險要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包括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所有參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醫的負擔要有效減輕,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做好與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公平性得到顯著提升。
梁萬年介紹,下一步,將抓緊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提高保障水平。從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者額度,作為大病保險的資金,對參保人患大病后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予以保障。確保2015年,大病保險的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同時,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平的提高,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
二是加強不同保障制度的銜接,做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務等方面做好銜接,努力實現大病患者應保盡保。
三是規范大病保險的承辦服務。原則上通過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業務,在正常招標不能確立承辦機構的情況下,由地方政府明確承辦機構的產生辦法,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的盈利率。
四是強化監督管理。強化大病保險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和償付能力,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和質量的監管,強化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同時,商業保險機構要將簽訂協議情況以及籌資標準、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結算效率和大病保險年度收支等情況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