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節我們主要討論兩個問題,一個是鄉村教育的發展問題,另一個是留守兒童問題。兩個問題有一些關聯,在鄉村教育方面和平縣做得非常不錯。
我再講講關于留守兒童的問題。最近幾年我們非常關心這一問題,但我認為,到今天為止我們所有關于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方法,都不足以解決留守兒童的問題,因為只要我們認為城鎮化或城市化是一個必然趨勢,那么我們就要面臨這樣一個痛苦的過程,那就是我們的許多農民必須背井離鄉在外打工。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是不是能夠減少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確實有很多做法,包括廖曉義老師提到的大學生“下鄉”,包括Lyna女士講的拍攝視頻等等。但我認為這些都不足以徹底解決留守兒童問題,因為我們是人,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與不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是有巨大差別的,我一直不相信一個外來人可以代替孩子們的父母,因為我們認為親子培養是很重要的。
對于留守兒童的問題,我有兩點要聲明:第一,我從來不認為夫妻雙方必須要全部離開孩子,我強烈建議夫妻雙方再怎么困難,再怎么認為外面賺錢多,也要有一方留下。第二,如果夫妻雙方都要離開,那么盡一切努力讓孩子跟著父母一起生活,因為在人的一生中,只有這幾年時間對孩子來說是最重要的,這就是為什么多年來我始終堅決支持建設所謂打工子弟學校的原因,因為只有這樣,打工的父母才可以把孩子接到身邊。
此外,剛剛各位都提到了發展農村本地產業的問題,這樣父母既不用離開家鄉又能就業,但即使沒有這些產業,我也不同意夫妻雙方全部離開,我認為父母雙方必須有一個留在家中,這就是我認為的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最基本方法。我們可以講很多道理、理由、方法和社會資源,但我認為有些事情用最簡單的方式就可以解決,孩子需要的是父母,而不是簡單地讓別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