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近日報道,被稱為武漢“史上最寬松”的大學生落戶新政出臺將近一年,落戶由審批制改為準入制,其中有一條規定更是大降門檻,在武漢租房者,只要符合落戶條件,可在房東地址上搭戶。但是,來自武漢市公安局近日的數據顯示,近6000人因新政落戶武漢,其中,無一大學生通過租房方式辦成落戶。
記者調查這一“水月鏡花”的原因,多是房東信不過租房的大學生。小向在漢工作已經三年,自稱與房東關系很融洽,當他按新政商請房主出具房產證、土地證和同意書辦理落戶手續時,卻遭到婉拒。記者以租房辦理落戶為由,隨機采訪10名正在出租房屋的房東,其中七人直接拒絕提供“兩證”,僅三人同意,但必須由本人親自帶證辦理。
我們暫且不必因此否定這座城市對外來人口的接納與包容,但租房搭戶落空,無論如何有失古道熱腸的武漢民風,影響人們對這座城市的親近感和融入感,與剛剛獲得全國文明城市稱號,總覺得不那么協調。
租房搭戶的落空,責任似乎在市民身上。可市民有自己的說法:一是家里最重要的證件給陌生人不放心;二是害怕租戶違法犯事給自己惹麻煩;三是遇有拆遷還建擔心搭戶起紛爭;四是房主如果配合辦證,沒有時間和精力保證。
平心而論,房主這些方面的擔心其實都是正當合理的。倒是政府沒有理由以房東“一定要利人”為前提制定政策,而給另外一個群體以方便。租與不租、租給什么人、出租房子能否順帶什么責任,這是一個公民的自由。強加于人,就有陷人于不義之嫌。沒有法定依據,政府不能擅自增加和減少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且不說絕大多數有房出租人并不知道這一新政,即使是出臺這一政策的人社和公安部門,大概不能說兩大系統就完全沒有房屋出租戶,怎么就沒一人做做樣子,帶頭履諾新政,倘有“破零”,也能彰顯率先垂范,又能掩飾新政窘境。
最近專家建議統一設立大學生集體專戶,這樣的方案早在十幾年前就爭取過,不管公安部門自己強調有什么專業門檻,我看與老百姓害怕搭戶有一樣的邏輯,那就是不愿意增加管理負擔,擔心承擔相應的責任。相應強勢的政府部門,你都顧慮重重,給普通市民的這份信任咋就這樣慷慨,并樂觀地預計新政會有十萬大學生落戶的效果,這樣的政策僅僅是執行的問題嗎?
建設一個文明和諧的社會,理當需要每個社會成員遵守權利和義務,同時盡可能地友善他人,方便別人。但是,當人們對自己的財產和安全都沒有足夠的安全感時,政府就不能主觀地拔高他們的思想境界。強迫他們急別人之想,幫別人之忙,這不是群眾觀點,而是不接地氣卻與群眾有關的“官點”。
其實,租房搭戶落空不是一年后就突然發現的,這項政策出臺一個多月,“遇冷”就初見端倪,當時網上出現一個貼子:教大學生怎樣說服房東幫你落戶。一年驗證沒有一人被說服。倘若人與人有誠信、社會環境優良、政務便民高效,同時做好宣傳引導,相信武漢市民對人才的融入不會這么“冷”,外地大學生留漢租房搭個戶不會這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