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吳為)昨日,人社部舉辦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李忠通報,“截至6月下旬,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從6月份起,地方已陸續開始兌現增加的工資,全國范圍內將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不出現‘不漲工資’的情況。”另外,這次調整的一個特點是向基層傾斜。
據人社部介紹,今年1月國務院出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方案后,各地區和相關部門就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抓緊開展貫徹落實工作。
李忠說,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結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面臨的情況比簡單調整工資標準更復雜,各地區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和增加工資等進行調研測算,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做了大量工作。
李忠介紹,在各地區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工作總體進展順利。“截至6月下旬,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從6月份起,地方已陸續開始兌現增加的工資。由于各地具體情況不一,工作進展不平衡,全國范圍內將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記者近日了解到,截至6月25日,陜西、重慶、廣西、青海、福建、內蒙古和山東等省區市向新京報記者明確表示工資調整已部署落實。
焦點1
“不升反降”因納稅增加和預扣養老金
據悉,此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不是簡單地增加工資,而是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
記者近日了解到,一些地區工資調整后出現了不升反降的問題。青島一市民給當地社保部門留言稱“六月份說是漲工資,可是到手的卻少了。”當地人社部門回應稱因基本工資比例調高后納稅基數增加,同時預扣了養老金。
對于此類情況,李忠昨日表示,理論上會存在少數人員調資按統一標準增加工資較少、而按規定的基數個人繳費較多的情況。對此,有關部門將指導地方采取相應措施,不出現“不漲工資”的情況。
焦點2
工資調整主要向基層公務員傾斜
李忠曾在人社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此次工資調整的實際增資幅度并不高,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加300元左右。而據人社部介紹,這次調整的一個特點是向基層傾斜。
在5月12日的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指出,現在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基層公務員工作很辛苦,收入也不高,要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使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不斷提高,保障他們的合理待遇和應有的尊嚴。
“有的在鄉鎮工作了三四十年,工資才一兩千塊。縣委書記和縣長的工資也在3000元左右。這跟公務員的社會地位、人力資本和承擔的工作是不匹配的。”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從全國總體水平看,基層公務員工資普遍偏低。
李忠介紹,中國機關事業單位近4000萬在職人員,有近800萬人在鄉鎮工作,他們長期工作在一線,條件相對艱苦,工資水平普遍相對偏低。“為落實中央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的要求,穩定基層工作隊伍,鼓勵人員向基層流動,將通過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適當提高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連漲11年
人社部介紹,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要實行個人繳費,而現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中沒有考慮個人繳費的因素,因此在推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適當提高基本工資標準,以盡可能使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個人繳費后的當期收入不降低。
記者了解到,從2004年至今,國務院連年發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消息,截至今年1月,全國已連續11次上調養老金。已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長了2倍多。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透露,隨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今后國家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情況,并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外,近年來,我國還對各類職工的工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多次調整。據人社部數據,2014年,全國共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4.1%。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將由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
同時,截至2014年末,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36390元,與2013年的32706元相比,增加了3684元,增長11.3%。外出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為2864元,比上年提高255元,增長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