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長沙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實施拆違“零違建”報告制度的通知》,明確長沙全面實施拆違“零違建”報告制度。對隱瞞、遺漏、拖延不報或不按組織答復意見辦理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4月20日《長沙晚報》)
違法建筑在中國的城市普遍存在,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利可圖,即經營需求代替了生活需要。今年,長沙啟動“史上最大規模拆違”行動,廣大群眾拍手稱快。顯然,做好涉拆干部群眾的思想工作,拆除他們的“心墻”,是大規模拆違成功的關鍵之舉。目前,長沙全面實施拆違“零違建”報告制度,要求黨員干部、工作人員個人存在的違建必須自行拆除,對隱瞞不報等行為將問責,此舉可謂牽住了“牛鼻子”,無疑能起到帶頭示范作用。
那么,黨員干部怎樣才能帶頭拆除自己的“心墻”?筆者認為,除了要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拆違的重要意義和對長沙城市長遠發展的深刻影響之外,還必須有看得見、摸得著的約束、監督措施。實施拆違“零違建”報告制度,實同于一道鞭影,時刻敦促黨員干部查找自己有無違建問題并予報告,有則及時主動拆之,做到對違法建筑的“零容忍”。事實上,這種自我“照鏡子”并對瞞報者進行問責的方式,更能調動工作的主觀能動性,對于拆除“心墻”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為了使“零違建”報告制度獲得更大的示范效應,筆者建議,可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在主要路口宣傳欄開設專題等方式,將城鄉規劃法、國土法等法律法規耐心細致地向老百姓進行宣講,進一步統一思想,營造遵紀守法的濃厚社會氛圍,告知人民群眾要敬畏法律,嚴格依法行事,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償失。最大限度地取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大家的思想通了,“心墻”徹底拆了,拆違也就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