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前,偶然看到電視節目中介紹清末名臣張之洞故居的現狀:白米斜街11號院已變成一個家屬院;而白米斜街7號院里,一個個小家庭棋盤般密布,幾乎都是見縫插針建起來的,里面的道路猶如迷宮。張當年自然不會想到多少年后,他的居所里會住進這么多人。
聯想近日宜黃縣“9·10”拆遷自焚案,忽然想到,如果張之洞今天執掌拆遷補償,有城管、公安等等做支持,會否像當下某些地方的官員那般強橫?
據《張文襄公年譜》記載,清末號稱中興名臣的張之洞因唐紹怡任用一事,與攝政王載灃發生口角,張之洞認為“輿情不屬”,任用恐怕“激出變故”。載灃卻毫不在乎地表示:“有兵在。”張之洞退而嘆曰:“不意聞此亡國之言!”由此張之洞郁悶之極,與載灃幾番爭執之下竟然氣得在內廷即咯血兩口,臥病兩月之后撒手西歸。
在他看來,當國者眼見民情激昂、民變將起時,以“有兵在”而肆無忌憚,等閑視之,無異自絕于民,國將不國。由此斷想,目前拆遷引起的種種糾紛,甚至悲劇、慘劇亂象頻生,以張之洞對“民情”之見,縱然位高權重,恐怕也不會輕舉妄動。
然而,在城市化的浪潮裹卷下,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縱容或變相縱容開發商強拆強建。強勢拆遷讓利益集團可能降低了成本、縮短了工期、掙了大錢,成就了部分官員的政績,卻把噩夢推給了部分被拆遷戶,把危情推給了社會,引發一幕幕令人觸目驚心的悲劇。
目前,中央層面對解決民生問題心急如焚,宜黃縣“9·10”拆遷自焚事件所產生的輿情,似乎使《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加快了推進的步伐。
一直以來,“好經”并不是沒有,只是執行層面有太多的歪嘴和尚,對法毫無敬畏之心。《物權法》頒布已經數年,但當拆遷出現不配合的“刁民”時,某些官員竟可以大言不慚“只知拆遷法,不知物權法”,認為有城管就是“有兵在”。此等“氣度”令人不寒而栗。
實際上,多起拆遷悲劇發生時,如果地方政府能夠保持中立,依法辦事,依法執政,至少讓人有說理的地方,不至于讓被拆遷者走投無路,最后只能用自己羸弱的生命作為最后的砝碼,上演一幕幕悲劇。
當官不畏法的時候,則民只能不畏死了。其實,關于拆遷處理,很早就有了經典的案例。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當年在距離柏林不遠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宮。當這位皇帝登高遠眺波茨坦市的全景時,視線卻被緊挨宮殿的一座磨坊擋住了。于是派人前去與磨坊主人協商,希望能夠買下這座磨坊。但磨坊主表示這座磨坊是祖上傳下來的,不能敗在我手里。雖經反復協商,磨坊主軟硬不吃。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一怒之下,派人把磨坊拆了。磨坊主居然就在當地一紙訴狀把國王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決結果居然是:“威廉一世擅用王權,拆毀由私人擁有的房屋,違犯了帝國憲法第79條第6款,應立即重建一座磨坊,并賠償損失費150塔勒。”威廉一世雖為一國之君,拿到判決書只好乖乖遵照執行。
這樣的制度、這樣的氣度,威廉一世最終被德意志各君主擁立為德國皇帝絕非偶然。
前些時候媒體提到北京朝陽區有“最牛的釘子戶”,由于2003年對太陽宮鄉拆遷部門給出的補償表示不滿,未能達成協議,之后房子一直沒有拆除,“致使好好的一條雙向8車道的馬路,被擠兌得只剩下兩條車道。”此事雖然至今還沒有最后的下文,但至少沒有用霸王硬上弓式的手法來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在這里總算還看到有理可講的希望,因為沒有明晰的制度路徑之前,卻還存有一點包容的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