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毫無疑問是2010年全球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匯;城市化,則是21世紀中國最響亮最有魅力的關鍵詞。在中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剛性要求下,當“低碳”與“城市化”在中國交匯,就形成一個全新的命題與機遇:“低碳城市化”。
“低碳城市化”不是一個獨立的經濟領域,而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要求,實現“低碳城市化”不僅是我國未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更是后危機時代提升綜合競爭力和爭奪國際話語權的關鍵。
資料顯示,全世界的城市正在消耗全球75%的能源,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80%。城市作為我國經濟社會活動的中心,能源消耗量占全國消耗總量的60%,城市人均能源消耗為農村人均能源消耗的3倍左右。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的研究報告表明,今后我國的城市化率每年將以0.8%—1.2%的水平遞增,隨著我國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至2020年我國城市人口將達到8億以上。
研究表明,城市對資源的需求遠遠超出其所能承載的界限,嚴重影響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及其在環境、經濟中的作用。然而,盡管高密度的城市環境和高頻率的各種活動使城市對資源有巨大的需求,它們仍承擔著發展“低碳城市化”的重任。因此,在政策制定與執行方面,有著強大區域性權力的城市,其政治和制度的架構使之在發展“低碳城市化”有著更大的優勢。這也是發展“低碳城市化”的意義所在。
因此,以低碳為發展方向,從功能區規劃和產業布局入手,以節能減排為發展方式,以碳中和技術為發展方法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是實現我國“低碳城市化”發展的主要途徑。
實現“低碳城市化”,必須推行以下政策措施:低碳生產,實行可持續的生產模式;低碳消費,實行可持續的消費模式;控制高碳產業發展速度,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提高發展質量;大力開展國際合作,引進低碳技術。
那么,在中國經濟繁榮的東部、正在崛起的中部和欠發達的西部,探索建立特區性質的“低碳城市化”示范省(區),從功能區規劃、產業布局、城鄉統籌、城市規劃、社會建設、建筑節能、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產品制造與應用等領域,綜合試點推廣“低碳城市化”發展示范項目,總結可持續發展模式,使之成為中國“低碳城市化”的國際典范,其意義不亞于改革開放初期的“經濟特區”。
可見,“低碳城市化”是我國快速城市化進程中十分難得的機遇,我們要充分借鑒與汲取歐洲城市化的先進經驗和教訓,對有能力、先發展起來的城市,他們有責任也有必要盡快轉軌到“低碳城市化”這種新的經濟社會發展運行模式上去,率先建成低碳城市,就像改革開放所作出的偉大努力一樣,給后來者提供示范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