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紀委近日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多人被處分。
永泰縣教育局部分領導干部收受購物卡問題。2011至2014年春節前,永泰縣教育局副局長張訓鶯、鄭毓敏、張元明及中教科科長范永閩分別收受下屬學校贈送的購物卡。永泰縣紀委分別給予張訓鶯、鄭毓敏、張元明、范永閩黨內警告處分,并收繳違規款項上繳財政。
福州市干鮮果公司利用公款吃喝問題。2013年1月、6月,2014年3月,福州干鮮果總公司總經理黃定強與時任該公司副總經理徐春霖、辦公室主任陳敏強、財務科科長林雪玲、保衛科科長鄒忠武和南方商廈副經理陳建超等人分別參與公款吃喝,并以“業務接待費”名目在公司財務賬上報銷。福州市紀委給予黃定強和徐春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陳敏強和林雪玲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鄒忠武和陳建超批評教育,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福州三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邵建國組織公款旅游問題。2013年3月至4月間,福州三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公款組織公司全體員工赴湖南長沙、張家界等地旅游。福州市三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黨支部給予邵建國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相關人員退還個人旅游費用。
閩清縣上蓮鄉衛生院院長陳兆浩違規發放補貼問題。陳兆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其妻子招收為該院臨時工。2011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間,陳兆浩違規多發放給其妻績效工資6000元。閩清縣紀委給予陳兆浩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其追回違規發放的款項上繳財政。
福州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黨委(黨組)要自覺落實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加大執紀監督和懲戒問責力度,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