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今日向媒體通報對一批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不符合資質條件的環評機構、環評技術人員的處理情況。
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程立峰說,根據近期開展的對全國環評機構及從業人員專項執法抽查和公眾舉報核查結果,環保部決定對存在各類問題的63家建設項目環評機構和22名環評工程師分別作出了取消資質、縮減評價范圍、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等相應處理。其中,對從業行為不規范、工作質量差的吉林省興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41家機構限期整改3至12個月和通報批評;對因提供虛假資質申請材料的濟南大自然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等8家機構不予批準環評資質,且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對環評工程師數量達不到要求的通化市環境保護研究所等14家機構取消環評資質和縮減評價范圍。具體處理情況已在環境保護部政府網站公布。
程立峰表示,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源頭預防建設項目污染和破壞生態最重要的一項環保法律制度,而環評機構編制的環評文件是環評制度有效實施的重要技術支撐。新修訂的《環保法》特別增加了對環評機構弄虛作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法律責任。近兩年來,環保部連續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環評機構管理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參與監督,發揮與地方環保部門上下聯動監管,先后分五批嚴肅處理159家違規環評機構和169名從業人員,但一些機構和從業人員仍不汲取教訓,頂風違規從業。有的采取不法手段承攬業務,有的粗制濫造蒙混過關,有的出借資質掛靠人員,有的不負責任弄虛作假。這些行為不徹底鏟除和杜絕,將影響環評制度有效性,危害環保事業,威脅環境安全,破壞社會誠信。
程立峰說,在進一步加強環評機構監管方面,下步著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求所有具有環保部門背景的環評單位全面退出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徹底解決“紅頂中介”問題;二是近期將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嚴格規范從業行為,授予地方環保部門對環評機構更大的監督管理權限,加強并細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三是全面公開環評資質受理、審查、審批信息,全面公開環評機構相關信息和誠信記錄,全面公開對違規環評機構和人員處理信息;四是環保部將組織新一輪環評機構專項執法檢查,對專項檢查、日常管理和公眾舉報中發現的任何違法違規行為,一查到底,決不姑息。歡迎廣大公眾對環保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對環評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積極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