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24日發布2014年10月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10月,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5.9%,輕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1.2%,中度污染為5.5%,重度污染為5.8%,嚴重污染為1.6%。主要污染物為細顆粒物(PM2.5),其次是臭氧。昆明、廈門、拉薩和揚州4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與去年同期相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56.2%上升為65.9%,升高9.7個百分點;與上月相比,74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18.0個百分點。
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0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邢臺、保定、石家莊、長春、邯鄲、廊坊、唐山、衡水、沈陽和哈爾濱;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舟山、拉薩、海口、廈門、福州、臺州、張家口、大連、鹽城和惠州。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40.3%,低于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25.6個百分點,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2.6%,嚴重污染天數比例為6.8%。與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37.3%上升為40.3%。與上月相比,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25.4個百分點,空氣質量下降幅度較大。北京市10月份共發生四次重污染過程,其中出現重度污染6天,嚴重污染4天。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82.7%,高于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16.8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與去年同期相比,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75.8%上升為82.7%,空氣質量有所改善。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0.5%,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與去年同期相比,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41.6%上升為60.5%,升高18.9個百分點,空氣質量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