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農地流轉的數量越來越大,尤其是一些工商資本的介入,動輒流轉成千上萬畝耕地。一旦項目失敗,往往形成“農業爛尾工程”,農民利益遭受巨大損失。本刊記者去年11月在河南淮陽采訪時,就遇到這樣的案例,截至目前,該農業項目仍然爛尾。(3月2日《半月談》)
筆者認為:無論是“農業爛尾工程”,還是被叫停的“形象工程”,既然已經投入了巨大的財力、物力、人力,就這樣被廢棄掉,不僅是對已投入資源的浪費,更會給城市今后的發展留下一個大累贅。所以,叫停不應當是個句號,而應當是個冒號,該如何處置這些“爛尾工程”,使之變廢為寶,是一個更加值得深思的問題。而事實上,之前不少民生“爛尾工程”出現后,有關部門或領導都會找各種理由加以搪塞,幾乎無人主動擔責。偶爾有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結果和責任追查也往往不了了之,其“水深”可見一斑。值得警惕的是,近年來,大拆遷、大造城、大上項目、搞大工程……一些地方又頻現“大手筆”之作,種種“大干快上”、“大刀闊斧”式民生工程紛紛上馬立項,引發了社會廣泛擔憂。
筆者認為,對于這樣的“爛尾工程”,一味的清理干凈推倒重來的方法并不可取,要根據具體需要,及時調整規劃、完善安置,充分利用好已有資源。一方面,可以征求城市規劃專家的意見,對現有建筑的功能定位做出調整,以期有更合理的發展方向;另一方面,可以廣泛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是拆是建,征求市民的意見,對“爛尾工程”的去向做出合理的決策。
被叫停的“爛尾工程”終歸也是花了錢、占了資源的,如果白白廢棄,是對國家財產的再一次浪費。只有對遺留的“形象工程”進行綜合、科學的處置,才能逐漸消除其留下的不良社會效應。國家應該秉著為民生負責的態度、懷著與舊政策和老體制叫板的勇氣,結合本地實際,對癥下藥,或調整項目定位、或規范項目監管,促成“爛尾工程”的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