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發布關于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將推動西藏林芝、山南、那曲和阿里等地區的地改市工作,力爭2020年,使西藏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0%以上。
西藏目前存在7個地(市),分別為拉薩市、昌都市、日喀則市、阿里地區、山南地區、林芝地區和那曲地區。
2014年,西藏昌都地區和日喀則地區根據國務院批復完成撤地設市工作,西藏地級市加上西藏首府拉薩市達到3個,這優化了西藏城鎮化發展格局,為西藏東中西部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據西藏昌都市副市長馬陵田介紹,撤地設市后,市級國家機關建設將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參與國家和社會管理的渠道也將進一步擴寬,能夠充分發揮地級市對周邊地區的帶動輻射作用,并能夠帶動周邊城鎮合理地融入西藏的整體發展格局中。
西藏下一步將進一步優化城鎮化格局,壯大拉薩-澤當城鎮圈,大力發展以日喀則市桑珠孜區、林芝八一鎮為中心的東西兩翼城鎮,統籌發展藏東昌都市卡若區、藏北那曲鎮和藏西噶爾縣獅泉河鎮,加快發展邊境沿線和交通沿線城鎮,基本形成“一圈兩翼三點兩線”為主體的城鎮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