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體已經曝光多起不同官方檢驗部門檢驗結果“打架”的現象。如今年3月“強生嬰幼兒用品在美國被檢出有毒物質”爭議中,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藥監局關于有無微量二烷的結果完全相反;又如農夫山泉“砒霜門”事件中,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初檢和海口市工商局的抽檢也大相徑庭。而在回答“問題茶油”為何要隱瞞長達半年之久時,湖南省質監局回應稱屬“維穩”。衛生部衛生監察局副局長陳銳在最新一期全國衛生廳局長培訓班上也披露,50%的省級機構僅能監測2010年全國監測計劃規定132個化學性監測指標中的50%,個別的只能監測20%,絕大部分地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不具備8大類食源性致病菌的常規監測能力。
昨晚,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王世平對晨報記者說,現在國家重提“第三方”的概念,凸顯了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第三方檢驗機構的簽字的結果是有法律依據的,它真正角色也應該像法官一樣公正公平,維護市場秩序,這樣才能得到社會和政府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