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8日召開的國家鐵路局工作會議上,國家鐵路局黨組書記、局長陸東福強調,今年要抓好九項重點工作:
一是以保障高鐵運營安全為重點,強化運輸安全監管。以高鐵和旅客列車安全、車票實名制管理、危險品運輸安全和春運暑運等鐵路運輸高峰期及惡劣氣象條件下的安全保障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細化相關規定辦法,健全完善監督檢查機制,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協作,對高鐵沿線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實行掛牌督辦,組織開展油氣管道違法下穿鐵路施工等專項整治,鞏固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效。規范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加強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建立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進一步暢通安全信息渠道,充分運用企業信息公示、鐵路行業統計、專家評估、專業機構測評等多種方式,系統掌握行業安全生產形勢和發展趨勢,為提高監管水平、促進科學監管提供支撐。加強對安全質量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建立違法企業公告制度,推動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二是突出重點工程項目質量監管,促進鐵路優質高效建設。建立和完善鐵路工程質量監管新機制,按照項目管理職責權限,落實建設單位和各參建企業的主體責任,發揮好社會專業機構的監督保障作用,切實加強政府的行業監管,落實相關部門、地方政府監管責任,逐步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控、社會參與”的鐵路工程項目質量監督體系。貫徹《國家鐵路局關于做好鐵路工程項目質量行政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重點鐵路工程項目質量監督主體責任,制定監督計劃,規范工作程序,扎實推進質量監督工作。深入開展鐵路隧道、高陡邊坡施工等專項督查,加強對新開工重點項目的監督檢查,嚴格竣工驗收監督,加強鐵路建設工程投訴舉報受理和調查處理工作,嚴肅查處鐵路建設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完善規范鐵路建設市場秩序辦法措施,繼續深入開展招標投標專項監督檢查,促進鐵路優質高效建設。
三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強鐵路行業監管的法治建設。深入開展《鐵路法》、《鐵路運輸條例》立法調研論證,重點抓好《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修訂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配套規章制度的完善,制定發布《鐵路專用設備缺陷產品召回管理辦法》等4件規章,研究鐵路客貨運輸服務質量行政監管的方法途徑,形成鐵路行業監管規章制度的基本構架。著力規范鐵路行政執法,進一步落實兩級監管機構執法權責分工,細化執法程序、標準、方法、時限,增強執法的剛性約束力。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和崗位培訓考核制度,不斷提升執法素養和執法水平。建立公布行政執法權力清單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健全依法決策及監督機制,建立法制工作機構人員與外聘專家相結合的法律顧問隊伍,提高監管法治化水平。
四是深化簡政放權,推動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落實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統一部署要求,深化鐵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全部鐵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對依法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和實施細則,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重點抓好鐵路專用設備許可監督檢查。推動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重點抓好《鐵路運輸企業準入許可辦法》的細化規定和組織實施,切實為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經營鐵路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更好釋放市場活力。加強《城際鐵路設計規范》宣貫工作,組織完成新型城際動車組設計、制造許可審查,支持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經營城際鐵路。
五是深入開展鐵路發展規劃研究,科學編制鐵路“十三五”規劃方案。加強對《“十三五”鐵路網規劃總體方案》等18項課題的指導和檢查,充分利用課題研究成果,認真梳理“十三五”鐵路網規模和項目,編制完成鐵路“十三五”發展規劃草案,做好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的銜接,及時啟動中長期鐵路網規劃編制研究工作。發揮專業優勢,主動適應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需要,及時開展建設項目前期審查。
六是加強標準體系建設,促進鐵路科技創新。組織研究鐵路行業標準發展戰略,提出鐵路行業標準體系框架和標準明細,組織編制工程建設標準修編五年規劃,完善鐵道行業產品技術標準體系、鐵路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和造價標準體系。重點抓好《重載鐵路設計規范》等重要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全面修訂鐵路工程建設各專業基本設計規范,做好鐵路工程基本定額和10項預算定額編制工作。完成《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的修訂。規范鐵路行業科研項目管理,完善鐵路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擴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范圍。
七是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推進鐵路對外交流合作。深化落實中蒙、中印、中巴已簽署的合作項目,積極參與推進中俄高鐵合作項目以及中老、中泰、中哈鐵路合作項目,促進我國與周邊國家鐵路互聯互通建設。繼續發揮中美等雙邊工作交流機制作用,實現合作共贏。完善派駐鐵路合作組織委員會工作組的工作機制,加大對鐵路合作組織工作的參與力度,積極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更廣泛地參與相關國際鐵路標準制修訂工作,擴大在國際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推進中國鐵路標準國際化,加快鐵路工程建設和產品技術標準英文版翻譯工作,組織完成《高速鐵路設計規范》等一批重要標準的翻譯出版,多層面、多方式宣傳和推介我國鐵路標準,為鐵路企業“走出去”提供支持服務。
八是加強自身建設,增強履職基礎保障。全面加強地區監管局履職能力建設,進一步優化地區監管局機構和人員配置,健全執法工作機制、工作流程和執法決定審查備案制度,研究建立執法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圍繞加強重點鐵路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制定工作方案,落實監督主體,加強人員培訓,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加強與轄區內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鐵路企業的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安全監管、信息交流、業務聯系、事故報告等工作機制。積極爭取各方面支持,爭取年內完成局屬事業單位組建工作。發揮好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和政務微博等新媒體作用,主動、及時發布履職信息,加大政務公開力度。
九是加強黨員干部思想作風建設,樹立廉潔勤政新形象。重點加強對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和新任職局級領導干部的培訓工作,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政紀律。堅持學習教育與實踐考核并重,建立健全考核監督機制,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全面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研究制定干部隊伍建設五年規劃,加強干部交流任職、掛職鍛煉,切實提高履職擔當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