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1-08 13:19:51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常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文,要求各地放寬失業登記條件,允許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城鎮無業人員,在常住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對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人員,不得以人戶分離、戶籍不在本地或沒有檔案等為由拒絕受理。
戶籍不在本地的城鎮流動人員、常住人員,以往不能在本地進行失業登記,現在可以和本地戶籍人員一樣,在本地進行失業登記,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員同等的勞動就業權利和就業支持。按照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的非本地戶籍人員,只要符合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條件,就能夠與本地戶籍人員一樣,享受政府提供的就業政策法規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以及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這是我國就業政策的一個突出進步,體現了政府職能轉變、完善公共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內在要求。
失業登記既與政府支持就業的各種公共服務有關——失業登記人員越多,政府提供的公共就業服務也應當越多,政府就業促進工作面臨的壓力也越大;又與“城鎮登記失業率”的數據有關——失業登記的人數越多,“登記失業率”的數據也就越高,政府的“面子”也就不大好看。
一直以來,地方政府都希望自己轄區內登記失業的人越少越好,這樣不但“面子”上好看一些,而且在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促進政策上的壓力也要小一些。為此,地方政府常見的做法是,只允許本地戶籍人員進行失業登記,非本地戶籍的流動人員、常住人員,即便是在本地從就業變為失業,也不能在本地進行失業登記,不予統計為本地失業人員。這樣一來,政府的壓力減輕了,“面子”好看了,但失業人員的日子就更不好過了。
如今,失業登記政策的變化,一方面得益于政府公共就業服務意識增強,以及就業促進工作的切實改進,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失業統計政策的變化。去年7月,我國首次公開發布“城鎮調查失業率”數據,發布多年的“城鎮登記失業率”退居次要地位。調查失業率是國際上通用的指標,其與登記失業率最大的區別在于,調查失業率統計以直接入戶調查為主要手段,失業人員即便未在政府部門登記,也會被納入統計指標,調查數據不僅涵蓋了城鎮常住人口,還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農民工,能夠比登記失業率更準確、全面反映居民失業的真實狀況,更好地反映就業與經濟波動之間的變化。當“城鎮調查失業率”成為政府把握、調控宏觀經濟的一個指標,“登記失業率”也就不再關乎地方政府的“面子”,地方政府在失業登記上打破戶籍限制,相應地也就少了許多顧慮。
失業登記打破戶籍限制之后,一個地方的失業登記數據,不再具有“失業統計”上的意義(“失業統計”將主要由入戶調查完成),而更多地成為失業人員向政府尋求救濟和扶助的信息,并意味著政府要根據這些數據和信息,為本轄區的失業人員提供更精準、更完備的公共就業服務和政策支持。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問題,失業登記工作雖不再直接關系到地方政府的“面子”,卻更內在地關系到促進就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里子”,關系到居民的實際利益和福祉,因此,政府面臨的挑戰和壓力絲毫沒有減輕,這方面的工作須臾不可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