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26 15:51:18
來源:共識網 作者:李建斌
2014年12月23日,在北京召開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會議的主題之一是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新型城鎮化”是十八大提出的一個重要概念。由于舊的城鎮化模式難以為繼,中央提出,要探索走一條新的城鎮化發展道路。
城鎮化的核心問題有兩個,一是地的問題,二是人的問題。城鎮化首先是城鎮的規模擴大,意味著要占用更多的耕地。30多年的城鎮化發展,耕地面積急劇減少,已經很難維持住最低保有18億畝耕地的紅線。城鎮化其次是人的城鎮化,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及其家庭如何在城鎮定居下來由農民變為市民。近20年來,中國城鎮化率每年以1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2013年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3.7%,但城鎮戶籍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僅為30%,兩者相差20多個百分點,這即是當前進城務工的2.6億農民工。如何有效消化吸收2.6億農民工,是中國城鎮化面臨的巨大挑戰。
由于在人和地這兩方面都面臨嚴重問題,制約了城鎮化的進一步發展,因而中央提出發展“新型城鎮化”,以解決舊模式的困境。“新型城鎮化”用什么辦法來解決問題呢?針對城鎮化用地問題,中央提出新型城鎮化要提高土地利用率,集約用地,避免“攤大餅式”的城鎮擴張。而要改變城鎮用地方式,做到節約土地、集約用地,企業只有產業結構升級轉型,改變依靠廉價用地、廉價用工來贏利的模式。當前中國經濟的主導產業仍然是低附加值的、微利的勞動力密集型產業。這些產業由于利潤率低,缺少升級改造的空間。企業維持生存已屬不易,還要改造升級,更是難上加難。少數企業也確實做到了結構升級,提高了生產的自動化水平,減少了工廠占地規模。但相應的,企業的用工也減少,在解決就業上的貢獻也降低。
中央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另一政策著力點是通過改革戶籍來促進農民工城鎮化。但實際阻礙農民工市民化的,不是戶籍的障礙。戶籍與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相聯系,戶籍實際上是對農民工土地權利的保障。真正制約農民工城鎮化的是農民工的打工收入不足以使其能夠在城市定居。微薄的打工收入無法支撐高昂的城市生活成本,住房、教育、生活開支等消費遠超出農民工的收入水準,所以農民工只能生活在城鎮的邊緣地帶,或在城鎮與農村之間過著“候鳥式”的遷移。農民工的打工收入有沒有提高的可能性呢?目前農民工的工資收入似乎有所增加。這主要是因為中國的“人口紅利”在減少,部分地區和部分行業出現了結構性用工荒,勞動力供給減少,勞動力的工資報酬也就相應提高。但從總體看,農民工增加的收入十分有限,遠不足于支撐其城鎮化。真正大幅提高工資水平還在于企業本身的升級轉型。企業勞動力密集型轉型為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后,進入產業鏈上游,企業的利潤空間增加,提升勞動者工資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加。對于依靠簡單勞動為主的企業來說,提升工資水平的空間極為有限。用工成本一旦提高,這些企業要么倒閉,要么就只能往工資成本更低的國家和地區遷移。而無論是企業升級改造,還是企業搬遷,對于多數習慣于簡單勞動、處于低端就業市場的農民工來說,均無助其城鎮化。
新型城鎮化要解決地的問題和人的問題,都必須走產業結構升級的道路。但是產業結構升級并不利用當前農民工的城鎮就業與安居。這就是當前發展“新型城鎮化”面臨的兩難困境。目前來看,這個困境暫時可能無解。從長遠發展來看,通過大力發展農村教育,提高農民的職業技能素質,使新生代的農民工能夠更好地適應復雜勞動條件,是確實有效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