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在更大范圍推廣中關村試點政策、加快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進一步激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決定加大對農村金融的稅收支持,助力“三農”改革發展。
會議指出,從2010年起,國家在北京中關村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了金融、財稅、人才激勵、科研經費等促進科技創新的一系列政策,取得積極成效。當前,必須加快創新驅動,以更大力度推進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在更大范圍推廣實施試點政策,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創新創業熱情的“乘法”,這有利于激發人們尤其是科研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加快創新成果轉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成長,打造中國經濟發展新動力,促進經濟向中高端水平邁進。會議決定,(一)把6項中關村先行先試政策推向全國。包括加快落實先期已確定推廣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業通過股份轉讓代辦系統進行股權融資、擴大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3項政策,以及此次將推開的股權和分紅激勵、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3項政策。(二)在所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和綿陽科技城,推廣實施4項先行先試政策,包括:一是給予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股權獎勵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二是有限合伙制創投企業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三是對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轉讓,參照技術轉讓給予所得稅減免優惠;四是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允許在5年內分期繳納。(三)圍繞鼓勵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拓寬科技企業融資渠道、支持設立適應科技企業特點和需求的保稅倉庫等,研究推動在中關村開展新的政策試點。(四)依托國家高新區,在天津、湖南長株潭以及東中西部一些地方再建設一批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使先行先試政策在更大范圍、更多地區發揮效益。對具備條件建成示范區的高新區,要加強培育指導、加快建設,讓創新創業之火形成燎原之勢。
會議認為,“三農”工作始終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須臾不可松懈。要堅持按照定向調控的要求,通過改進財稅政策,增強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動力和能力,這對于強化糧食安全保障,提高農民收入,加快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緩解農業貸款成本高、風險大和低收入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會議決定,將以下兩項已經執行到期的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對金融機構不超過5萬元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調動金融機構向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二是對保險公司開展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擴大對農戶的保險保障和服務。同時,針對農戶貸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萬元到10萬元的情況,將享受稅收優惠的農戶小額貸款限額從5萬元提高到10萬元,并把對縣域農村金融機構保險業收入減按3%征收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6年底。讓惠農政策持續發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