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12 19:01:46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連海平
位于蘿崗區的燕山村原本有大片荔枝樹分布,其中有不少已經年逾百歲。然而,從今年起由于該區域將建保障房,有相當一部分古樹被砍伐。記者從園林部門獲悉,該保障房擬建區域確有古樹分布,但對于古樹何時被砍并不知情。(11月10日《羊城晚報》)
百歲老人稱人瑞,百歲老樹應該算“樹瑞”了吧。人活百歲不容易,樹也一樣,百年風雨,沒有極強的適應能力與頑強的生命力,活不到今天。百年滄桑,幾許風雨,古樹已和當地環境、歷史、文化融為一體,體現了當地的風土、人情,荔枝樹無疑是嶺南最具特色的物產、文化符號。
而且,古荔枝樹冠高大古樸,樹枝遒勁有力,樹形優美漂亮,有很高的觀賞價值,還能結出嶺南佳果,堪稱嶺南瑰寶。對百年古荔枝樹,應該像寶一樣呵護才是,可惜在一些人眼中,它連草都不如,刀斧之下,“死無全尸”。別說當地村民看了心疼,哪怕旁觀也十分難受。
保障房當然要建,這個沒有問題,建保障房就可以亂砍古樹嗎?按照廣州綠化管理條例規定,城市古樹名木和胸徑80厘米以上的大樹,將實行統一管理。嚴禁砍伐或者遷移古樹名木,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的,必須經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市政府批準。那么,砍伐燕山村古荔枝樹是否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即使遵守廣州綠化管理條例,砍伐大量樹木(更別說是古樹)也未必合法,因為“條例”之上還有《森林法》盯著。
砍伐大量樹木如果沒有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的話,就算砍伐自家所種樹木也可能觸犯法律。不久前,一名75歲的增城農民,雇人砍伐了自家所種的20余平方米的桉樹,被增城檢察院起訴。當地檢察院認為,他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構成濫伐林木罪。砍伐燕山村古荔枝樹是否經得起《森林法》的拷問?
破與立,有時未必如此絕對。哪怕保障房選址無法避開成片古樹,難以為古樹林讓路,也未必非犧牲成片古樹不可,還有其他保護方案可供選擇。譬如就近找個山頭或荒地,將古荔枝樹移植過去,成片保護起來,讓其成為果園或風景林;或者,暫時將古樹移開保育,待到保障房建成之后,再讓一些古樹“重返故里”,綠樹成蔭,美化人居環境,一舉兩得。實在沒有辦法,也可以通過市場交易或免費領養,讓其易主,異地再生,延續生命。毫不珍惜古樹,亂加砍伐,是一種最笨、最野蠻的辦法,哪怕為了建保障房,也難以讓人接受。
樹死不能復生,現在緊要的是如何挽救那些在“殺戮計劃”中的古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