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到2017年,將在全國范圍內基本淘汰黃標車,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并使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人均公共交通設施擁有水平比2012年提高30個百分點。
“上述目標的提出,旨在強化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盡快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上述負責人介紹說,為加快推進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個部門近日聯合出臺《加強“車、油、路”統籌,加快推進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方案》,明確將按“標本兼治、綜合施策、落實責任、限期完成”的原則,加強改革創新,建立強有力的工作協調和推進機制,顯著降低機動車尾氣污染。
根據《方案》,我國將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2014年年底前,全國范圍內將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600萬輛;2015年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基本淘汰黃標車;2017年年底前,全國范圍內基本淘汰黃標車。同時,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2015年起,在城市客運以及環衛等領域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中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汽車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擴大規模。
在油品質量升級方面,2015年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內重點城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此外,我國還將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到2015年,北京、上海中心城區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0%以上;到2017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人均公共交通設施擁有水平比2012年提高30個百分點,市區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0%左右;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步行、自行車出行分擔率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