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0-24 19:38:27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張西流
記者從蘭州鐵路局獲悉,22日夜間發生的蘭州鐵路局貨物列車撞上行人致3死1傷事故,據初步調查,是事發時4名飲酒男子違規翻越護欄,被行駛中的列車撞上所致。目前,事故原因調查及善后工作正在進行中。(10月23日新華網)
4名男子酒后違規翻越護欄,并橫穿鐵路,與疾駛中的一輛列車相撞,釀成3死1傷的慘劇,令人震驚。人們在為生命的逝去感到悲痛的同時,更為死者漠視交通法規和鐵路安全規定而扼腕痛惜。特別是,他們將“中國式過馬路”的陋習帶上了鐵路,為生命的終結埋下了禍根。因此,這起慘烈車禍的發生,給社會和公眾敲響了警鐘:維護交通安全,珍視生命,首先應敬畏“鐵路法”。
為了保障鐵路的安全暢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明文規定,禁止行人穿越鐵路線路、翻越鐵路護網進入鐵路;禁止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可見,4名男子翻越護欄,已經違反了本規定;特別是,他們橫穿鐵路,更是一種違法行為,也是導致他們被列車撞上的主要原因。因此,在這場車禍中,死者應承擔主要責任,他們用付出生命的代價,為自己在鐵路上的交通違法行為“埋單”。
有網友質疑列車司機沒有及時停車,導致4人被撞。殊不知,正是因為有“禁止行人穿越鐵路線路、翻越鐵路護網”等規定,列車司機才會在鐵路上“目中無人”;退一步講,即便是發現了行人,列車司機也來不及停車。因此,在這場交通事故中,與其拷問列車司機的駕駛技術和職業道德,不如再次告誡人們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首先,應改掉“中國式過馬路”的陋習,珍視自己的生命,維護公共交通安全。特別是,莫將“中國式過馬路”帶上鐵路。要知道,行人在一般公路上撞紅燈、翻越護欄或橫穿馬路,也許可以僥幸逃過車禍;但在鐵路上,車輛多,車速快,加之列車司機可以“目中無人”,如果行人貿然上鐵路,甚至橫穿鐵路,就沒有這么幸運了。蘭州這起致3死1傷的交通事故,就是慘痛一例。即便是鐵路部門從人性化角度出發,給予死者再多的經濟賠償,也不能挽回他的生命。畢竟,人的生命高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