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復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19日就這一規劃的相關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制定區域差異化應對氣候變化政策
問:《規劃》中提出根據我國的主體功能區定位來制定區域應對氣候變化政策,是不同于以往的政策亮點。這一政策的考慮是什么?
答:之所以借鑒主體功能區定位思路來制定差別化的應對氣候變化政策,是基于我國地域遼闊、自然氣候條件多樣、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基本國情和不同地區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主體功能定位,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在不同地區建立分類指導的應對氣候變化區域政策。在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同時,推動形成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增強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
《規劃》分別針對城市化地區(包括優化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禁止開發區域),確定差別化的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目標、任務和實現途徑。為了體現差別化政策特點,《規劃》對優化開發區域提出“確立嚴格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而對重點開發區域提出“堅持走低消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新型工業化道路”。
研究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地區分解落實機制
問:《規劃》在建立碳交易制度、建設全國碳交易市場方面有哪些部署?
答:《規劃》明確提出,要借鑒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經驗,結合我國國情,逐步建立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具體而言,要在總結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試點的經驗基礎上,研究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地區分解落實機制,制訂碳排放交易總體方案,明確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的戰略目標、工作思路、實施步驟和配套措施。做好碳排放權分配、核算核證、交易規則、獎懲機制、監管體系等方面制度設計,制定全國碳排放交易管理辦法。培育和規范交易平臺,在重點發展好碳交易現貨市場的基礎上,研究有序開展碳金融產品創新。
與此同時,不斷健全碳排放交易支撐體系,制定不同行業減排項目的減排量核證方法學。制定工作規范和認證規則,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第三方核證機構認可,研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配套政策及監管制度。研究與國外碳排放交易市場銜接,積極參與全球性和行業性多邊碳排放交易規則和制度的制定。探索我國與其他國家(地區)開展雙邊和多邊碳排放交易活動相關合作機制。
開展低碳城(鎮)試點
問:《規劃》對到2020年各項試點的建設目標是怎么設定的?
答:一是繼續開展低碳省區試點,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勵體制機制創新,率先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實現到2020年低碳試點省區的碳強度下降幅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二是在繼續開展低碳城市試點的同時開展低碳城(鎮)試點,從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全過程探索產業低碳發展與城市低碳建設相融合的新模式,為全國新型城鎮化和低碳發展提供有益經驗。
三是扎實推進低碳園區試點,到2020年建成150家左右低碳產業示范園區。制定低碳產業園區試點評價指標體系和建設規范。
四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商店、賓館、飯店、旅游景區等商業機構,開展低碳商業試點,2020年前創建低碳商業試點1000個左右。
五是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扎實推進低碳社區試點。“十二五”末全國開展的低碳社區試點爭取達到1000個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