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青海省發布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大祁連山省級自然保護區保護與治理力度。
該方案要求從九個方面加強對祁連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
一是依法從嚴加強保護與監管區內的濕地、草地、林地、河流、礦藏資源、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切實增強保護的硬約束和實踐成效;對調出規劃的區域作具體分析,對其中影響生態較大的區域,仍按自然保護區的要求嚴格加強保護和管理。
二是全面清理并妥善處理地勘項目,摸清現狀,逐礦逐點“對號入座”,凡是中央和省級財政投資的勘探和開采項目,須在8月底前終止探礦和采礦,并有序撤出;凡私人和企業投資的,由項目審批機關和主管部門制定退出的善后工作方案,逐步穩妥有序撤出;今后該區域不再設立新的礦權;加大巡查力度,嚴防清理礦點死灰復燃。
三是切實加快對已開采地區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按照“誰違規、誰整改,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認真進行整治;省相關部門聯合行動,組織力量深入現場開展全面清理排查;凡因勘探、采挖造成生態破壞的,一律由所在企業負責平整場地、道路邊坡治理、恢復地貌和復綠工作,確保2015年全面完成生態恢復工作。
四是深入開展祁連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執法大檢查,立即組成工作組圍繞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有關政策法規落實、重點工程項目推進、資源開發審批手續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五是著力強化保護區管理責任落實和監督檢查。
六是成立青海省祁連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并掛自然保護區執法大隊牌子,分設3個保護管理站,22個管護點。
七是推進祁連山生態保護與建設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實施退化草地治理、草食畜牧業發展、水土保持工程、水源地保護、生態林建設、沙漠化土地治理、濕地保護與建設等項目,促進祁連山地區生態持續好轉。
八是加強甘青兩省溝通合作,建立聯保、聯防、聯治的長效機制,促進保護和管理工作邁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九是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部門、地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推進保護與管理工作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