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吉林省生態城鎮化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生態城鎮化是轉變發展方式的必然趨勢,是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內容,是宜居宜業的首要選擇。
從發展目標看,到2020年,吉林全省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持續下降,全省城鎮化發展方式顯著轉變,初步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結構、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基礎設施承載能力進一步提升,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2%、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7%;資源環境進一步改善,城鎮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50%、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5平方米、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標準的比例達到90%;生態保護與治理進一步加強,森林覆蓋率達到45%以上、草原“三化”治理面積30萬畝、自然濕地有效保護率達到5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水質達標率達到69%、水土流失治理率達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