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可持續發展研究會理事、東華大學教授柳建設日前在北歐-中國綠色經濟與企業可持續發展交流論壇上指出,水資源短缺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瓶頸。大力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回用是緩解水資源短缺和建設節水型社會的重要手段,具有投資少、見效快等特點。
柳建設強調,與其他供水工程不同,城市污水處理回用具有潛在風險,需要有很強的安全保障性,大力發展既要有政策引導和激勵,又必須要有法律強制和約束。應制定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產業發展政策,積極推行污水處理回用管網設施建設“以獎代補”政策,探索建立特許經營制度和財政補貼機制,建立合理的再生水定價機制,保持再生水價格與自來水價格合理的價差結構,突出再生水價格優勢,提高再生水企業生產再生水、用戶使用再生水的積極性。在政策法規體系建設上,盡快擬定“再生水價格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以“城市污水處理回用條例”為核心的政策法規體系,將城市污水處理回用工作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針對中央與地方財政在污水處理回用設施建設和對再生水生產企業扶持方面的投入明顯不足,他建議,首先,應盡快加大公共財政對再生水設施及管網建設的投入,允許水利建設資金引入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設,充分發揮政府在污水處理回用設施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并以政府投入帶動金融機構、外資和社會資金加大支持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利用融資平臺拓寬投融資渠道,進而快速建立起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污水處理回用設施建設投融資機制。其次,加大公共財政對再生水生產企業的扶持力度,通過設立中央財政城市污水處理回用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實施污水處理回用管網設施建設“以獎代補”政策,對提供農業灌溉、市政雜用、生態景觀用水的再生水生產企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保障企業的良性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