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大學生村官將在現有規模上適度縮減,今后有關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由省級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市縣一級不得自行選聘。這意味著,在東莞延續至少5年、關乎大學生就業與農村治理的“新上山下鄉”運動政策將迎來首次大調整。
作為經濟發達地區,通過選聘上崗進入村級管理工作領域,并借由這一跳板成為村級兩委成員或進入鎮政府工作,是本地不少大學生的職業規劃。早在中央出臺政策鼓勵大學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之前,進入村委會工作一直是本地大學生就業的途徑。
這一現象在富裕鎮村更為明顯:家里有產業,人人有分紅,家底殷實衣食無憂,大學畢業后本地學子多半會選擇回到家鄉,經商創業或繼承家族企業。更多的家長則想盡一切辦法,讓孩子進政府部門工作;進不去政府的,也會托關系進村委會吃碗“公家飯”,不管怎么樣,村官也是“官”。
通過選聘渠道,走上村級管理崗位的大學生,這些年在東莞陸陸續續也有數百人。根據組織安排,入選者大多被安排在村級黨組織書記助理和主任助理兩個崗位上。但從媒體調查的情況來看,大多數大學生村官并未進入所在村的管理層,不能列席村級兩委班子會議。他們平時的工作相當瑣碎,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就是“萬金油”:發揮“優勢”寫材料自然是免不了的,調解鄰里關系或者是搞活動策劃,還有更多的雜事比如信息整理、檔案收集也需要他們去完成。畢竟村委會是最基層的單位,“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
目前,這一制度有幾個方面的問題值得探究:一是收入問題。目前大學生村官總體收入情況偏下,他們中多數人到手收入大多在2000元上下,個別經濟條件特別好的鎮村,年收入可以達到5萬元。如果不是吃住在自家,恐怕連開支都還不夠,偏低的收入無形中會影響他們對基層工作的熱忱;其次,大學生村官如何盡其用,也還需要探討。與老一輩村官相比,大學生村官自然沒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對農村工作的復雜性也很難有一個宏觀的把控。但中央出臺大學生村官制度的初衷,是讓一批批的大學生向農村傾斜、流動,從而彌補村干部年齡偏大、文化較低和觀念陳舊的缺陷。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學生村官的模糊身份(不是公務員也不是村委會兩委成員),使得他們的價值很難全部得以發揮。
另一個值得組織部門關注的,是大學生村官任期屆滿后,面臨的“二次就業”問題。此前,不少獲得選聘的大學生,都寄望于公務員考試,畢竟在村委會工作的兩年能為“公考”加分。但事實上并非如此,下村工作之后不但使他們脫離了專業,還要面臨更多的考試競爭者,事實證明東莞大學生村官每年通過公務員考試者,不過兩位數上下。
選大學生做村官,本來是一件好事兒,可千萬別好心辦了壞事,耽誤了人家的前程和青春,這并非制度設計者所要看到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