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實施“限牌令”兩年以來,車牌競拍收入超過13億元人民幣。廣州市政府7日下午推出新版《辦法》,對該項資金收支情況實行全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廣州自2012年7月起實施中小客車增量指標調控(簡稱限牌令),8月開始實施指標競價。至今年6月止,競價總收入約13.35億元,其中,2012年、2013年車牌指標競價收入共10億元,2014年上半年競價收入3.35億元。
廣州市于“限牌令”出臺初期已制定《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今年底到期,廣州市政府7日公布修訂方案,推出新版《辦法》(修訂稿)。
據介紹,此次“修訂后”,競價收入資金收支計劃需報經市人大審議通過;收入項目資金結轉年度超過一年的由財政統籌使用,項目結余資金由市財政收回統籌安排。此外,今次還延長了節能與新能源中小客車購置補貼的申領時間,由原來的車輛登記注冊后3個月放寬至6個月。
對于競價收入資金的監管,廣州引入了第三方績效評價措施,并將支出情況向全社會公布。《辦法》明確規定,每年7月1日前,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上年度競價收入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而2013年的年度競價收入支出已于6月20日在廣州市交通網上公布。
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表示,2013年共選取了6個專項資金進行第三方評價,評價報告均向市人大報告以及網上公開。競價收入資金使用納入市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額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