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我國有45項遺產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其中文化遺產35項(含雙遺產),是僅次于意大利的第二大世界遺產國。
但我國的文化遺產保護正在受到日益加快的城鎮化進程的挑戰。“一方面要防止文化遺產受到破壞,保護好鄉村文化生態;另一方面要將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建設結合起來,使文化遺產服務于區域文化和經濟的發展。而這些,都需要一套完善的機制來保障。”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黃玉燁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保護文化遺產呼聲漸高
近期,《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了未來城鎮化的發展路徑,并特別提出,在城鎮化建設中要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注重人文城市建設。
黃玉燁認為,城鎮化建設早期階段文化遺產頻遭破壞的情況,近些年已得到改善。來自官方和社會要求保護文化遺產的聲音持續不斷。
據悉,在2012年的國際城市創新發展大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劃司副司長馮忠華曾提醒,“在未來20至30年我們仍將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階段。如果不高度地重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不立即糾正一些錯誤的做法,那么可能在20年或者在30年之后我們將是一個沒有歷史的國度。”
近年來,文化遺產保護的動作也卓有成效。2010年,國家文物局公布了首批12個“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著名的古遺址如北京圓明園、河南安陽殷墟、陜西西安大明宮等名列其中。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文字博物館副館長唐際根介紹,過去十多年中,我國也出現了一批具有核心文化價值的城市文化景觀。如北京東皇城根的改造,將北京的古城墻遺址作為街心公園的核心文化價值,使得街心公園有了文化靈魂。
鄉村文化遺產流失嚴重
不過,文化遺產遭破壞的事件仍時有發生。
僅去年6月間,在廣東省就發生了多起文化遺產遭破壞的案例。去年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廣州兩座民國時期建筑金陵臺和妙高臺一夜之間被摧毀;6月14日晚,廣州市來峰崗北坡考古工地的9個10米 10米考古探方全部被毀,被毀壞的古墓共5座,另有3個探方也遭局部毀壞。據現場文物考古專家鑒定,從墓葬形制和已發現的夾砂陶釜、印紋陶片等器物判斷,被毀的5座墓葬年代均為先秦時期。
去年5月初,深圳咸頭嶺遺址也遭到破壞,成為淤泥沙土填埋場,而該遺址曾入選2006年度“全國十大考古發現”。
在文化遺產的破壞中,鄉村文化遺產的流失最為嚴重。一味追求圈地、建樓,只注重外在形象化工程建設之風一度盛行,一些農村地區大拆大建,簡單用城市元素與風格取代傳統民居和田園風光,導致鄉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很多文化遺產被破壞和遺棄。
一方面是破壞屢禁不止,另一方面是未遭到破壞的文化遺產也難以傳承下去。例如,被譽為“農耕文明的典范”“人與自然和諧的杰作”的哈尼族梯田入選世界遺產名錄,拉動了當地的旅游經濟,但如何繼承和保護卻成了難題。因為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勞動力的流動轉移使當地大部分青壯年勞動力離開家鄉去外省城市打工,這部分人群已經習慣城市生活,不愿意回到家鄉繼續務農,使得這一世界文化遺產的傳承出現人才斷檔的窘境。
文化遺產保護應多元化
如何在城鎮化進程中保護文化遺產,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撰文指出,從國際經驗來看,歐洲許多國家具有非常明確的歷史文化保護立法思路,強調保護工作不是獨立的而是多元的,將保護與住宅建設、政府職能、資金保障、社會監督、公眾參與聯系起來,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下來。城市的有關法律以及發展規劃應與保護理念結合,形成平衡與和諧的發展格局,使城市在動態變化中,始終保持文化遺產保護的理念和意識,維護城市記憶所必須的物質依托。
黃玉燁認為,要重視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建設的結合,“將文化遺產融入到百姓生活中,增強人們的文化遺產意識,提高公眾對保護文化遺產的自覺性,促進對文化遺產的傳承。”還須善于利用文化遺產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
他舉例說,200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確定設立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村鎮,就非常有效,“這樣的規定使得文化遺產成為一個城市的重要文化景觀,既傳承了歷史文化,又利用文化發展了區域經濟。”
黃玉燁表示,要處理好文化遺產開發和保護的關系,防止出現歪曲文化濫用文化過度開發,造成開發性破壞等問題,必須要堅持貫徹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確立的指導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科學開發,適度開發。
全國人大代表、同濟大學黨委書記周祖翼則建議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加快進行鄉村建筑遺產的全面調查和評估,通過鼓勵各省、市評定省、市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增加“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數量、加大各級政府對鄉村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以及推進鄉村文化遺產保護的科普宣傳工作,讓農村居民建立遺產概念,做到即便“離鄉”而不“忘鄉”,促進自發性的保護活動等舉措。鼓勵政府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社區推進、專家參與、多方共贏的遺產活化模式。必要時探索鄉村建筑遺產“流轉”、“活化”的新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