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5月15日電(記者 李金磊)15日發布的《中國低碳經濟發展報告(2014)》指出,中國要根治霧霾問題最快至少需要15-20年左右,建議適時開征環境稅,用經濟手段治理霧霾。
該報告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和日本名古屋大學共同創辦的國際低碳經濟研究所主持編寫,并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于5月15日在北京科博會平臺上發布。
報告稱根治霧霾最快要15-20年左右
今年報告再次聚焦霧霾問題。報告指出,2013年霧霾發生的特點是發生面積大、持續時間長、污染程度更高、危害程度加大。
“以霧霾為代表的大氣污染嚴重影響著當前和今后的經濟活動,同時危害健康、特別是兒童和婦女的健康,還威脅社會安全,影響國家的國際聲譽。”報告主編、國際低碳經濟研究所聯席所長薛進軍說。
薛進軍認為,中國要從根本上治理好霧霾、重現藍天白云,按照目前的經濟發展模式和技術水平,需要20-30年時間。即使是采取最嚴厲的措施,采用最先進的技術,最快地實現經濟結構轉型,奇跡性的改善環境,也需要15-20年左右時間。
報告指出,做出這樣判斷所依據的是國外的經驗和中國的條件。在治理大氣污染方面,英國、德國和日本大約用了30-50年時間,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13億多人口,剛剛超過50%的城市化率,接近50%的第二產業比重,世界工廠等,使得中國的環境問題比其他國家嚴重程度深、范圍更大、牽扯面更廣、原因更復雜、治理起來更困難,因此中國的經濟社會結構達到發達國家現在的水平,還需要20-30年。
報告建議適時開征環境稅
報告指出,面對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新一屆政府發出了歷屆政府沒有過的最強音:“要像向貧困宣戰那樣向污染宣戰”,顯示了要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的決心。但是,向污染宣戰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而也要向反貧困那樣,把政策措施落在實處,變為行動。
為此,報告建議,要用經濟手段治理霧霾,適時開征環境稅,把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物等污染物排放納入環境稅的征收范圍,同時考慮將二氧化碳也納入征收范圍。
要合理確定環境稅的稅率水平,一方面最大限度反映污染物減排的邊際成本,使排放污染物的代價要高于企業為減排采取技術措施的預期邊際成本;同時也要考慮稅率水平對宏觀經濟和產業競爭力的影響,保護要害部門的國際競爭力,還要使得稅率水平循序漸進,減少對經濟的沖擊力和潛在的社會阻力。
在稅收政策的設計上,要充分考慮稅收優惠制度的設計,在不同時期有選擇地對受環境稅影響較大的行業建立相關稅收減免與返還機制,規定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必須有一定的條件,如要達到節能減排標準等。
此外,報告還建議,要從根本上改變經濟發展優先的觀念,樹立環境保護優先的理念,把環境保護的政府承諾納入法律體系,設置硬性的環境保護指標作為指令性指標,各部門領導、地方干部、企業負責人任職時簽訂環境保護協議,并切實監督執行;要增加環境投資、大力支持環境技術的研發、普及環境友好產品的生產和使用,為經濟轉型、能源結構轉變提供根本技術保障;要支持合法的環保運動,形成全民保護環境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