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言華在荊楚網撰文指出,企業違法排污的罰款過低,是一個普遍現象,這種“保護性罰款”,不僅起不到警示和懲戒的作用,相反還會縱容乃至變相鼓勵企業非法排污,環保部門應該完善相關法規,讓違法排污的行為得到遏制,讓污染環境的企業得到應有懲戒。
能以較小的代價獲得更大的收益,一些不良企業就爭著去“違法”。所以表面看上去,似乎是罰款不斷,執法密度越來越大,但實際上卻是排污不止、違法不停,環境執法和治理難以走出越罰污染越重的怪圈。
面對肉眼都能判斷的污染,一些地方官員卻百般遮掩,以荒唐的解釋來忽悠群眾,折射出的是地方保護主義和“官本位”在作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