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周松柏 十名“村官”,挪用征地補償款共3500萬元。前天,湛江市檢察院公布系列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2013年,遂溪縣人民法院立案查辦該縣遂城鎮內塘村委會東坡二經濟合作社和東坡三經濟合作社系列挪用公款案,共有10名“村官”分別涉嫌挪用2300萬元、1200萬元征地補償款,涉及600多名農民利益。該系列案的查辦是湛江檢察機關截至目前查辦涉農類案件中,“村官”挪用公款涉案金額最大、涉案人員最多的。目前,該系列案一審已作出有罪判決,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4年至14年不等。上述被挪用征地補償款全部如數追回。
湛江市檢察院統計,去年立案偵查農村基層人員職務犯罪案件14件42人,創近五年來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