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入戶申辦流程
申請申報
由居住證持有人自愿申請,經(jīng)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辦積分手續(xù)。
受理申請
積分入戶申辦窗口接到申請后,將相關(guān)信息進行實時比對,核對無誤后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
審核打分
積分入戶申辦窗口受理申請后,用人單位將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負責積分審核的各相關(guān)部門服務窗口。
匯總排名
用人單位將各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材料,提交積分入戶申辦窗口進行匯總。
積分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將積分情況以《入戶積分通知單》的形式反饋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由用人單位領(lǐng)取。
公布名單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入戶申請人積分排名,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并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
辦理入戶
列入積分入戶人員名單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機關(guān)提出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申請。用人單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6個月內(nèi)到居住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入戶手續(xù)。
親屬隨遷
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方式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規(guī)定的,可向公安機關(guān)另行申請辦理投靠親屬落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以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在本市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天津北方網(wǎng)訊: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市政府研究決定,今年本市居住證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控制在2萬人以內(nèi),具體積分入戶人員名單由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按期公布。據(jù)了解,從4月份開始,相關(guān)部門對申請積分落戶人員的學歷等資料進行審核,預計將有大量符合條件的人員在這期間進行集中申請。
根據(jù)《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本市將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評分加總累計積分,根據(jù)年度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排名確定積分入戶人員。
據(jù)市發(fā)改委介紹,積分入戶申請人必須是在津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居所,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yè))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收集匯總其申請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提出積分入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