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農民就業困境因素分析
一是工資收入整體偏低導致就業吸引力不夠。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發展轉型期,由于勞資雙方議價能力的不平等,勞動報酬增長趨緩,工資收入整體偏低。且失地農民從傳統的第一產業向二、三產業轉移,自身素質及職業技能較低,大多只能應聘簡單勞動力崗位,工資收入低,基本上在1500元/月以下。
二是區域經濟發展的相對滯后導致轉移就業崗位不足。被征地農民的拆遷是城鎮化的結果,因項目開發而拆遷,但位置相對較偏,人氣的聚集、商業氛圍的興起尚需時間,這導致失地農民就地安置崗位不足。加上大量外地農民工的涌入,憑借其“肯吃苦、低要求、低報酬”的特點又占據了大部分崗位。
三是主觀思想上的“等”“要”意識導致消極就業。“等”就是等政府主動找上門,“要”就是要政府安排工作,這直接導致了失地農民就業意愿不強烈。
四是傳統的農耕生活習慣導致不適應現代工業大生產的要求。傳統的農耕生活相對而言是比較悠閑、自由,而現代企業是有組織、有紀律的嚴格管理。失地農民難以適應,從而產生畏難情緒,不愿就業,企業也不愿意聘用,甚至還有部分已就業的失地農民因此辭職或被企業解聘,再次失業。
五是自身職業技能原因導致缺乏就業競爭力。失地農民原從事農業生產或將土地出租,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單一,特別是在“4050”人員身上表現尤為突出,這使得失地農民難以獲得較好的工作崗位。
六是“拆遷驟富”的不良心態導致擇業要求過高。
促進失地農民就業對策建議
一是健全村級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目前,長沙市公共就業服務已基本形成市、區、街(鄉鎮)、社區四級網絡,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但村級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還有待進一步健全。現各村公共就業服務工作由村支兩委成員兼任,未實現專人專事。應進一步加大投入,參照社區管理模式,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撥付專項經費。
二是倡導就業為榮的良好社會風氣。首先,要出臺政策措施,對自主擇業的失地農民和吸納失地農民達到一定數量的企業給予獎勵。其次,要開展評比活動,對失地農民中的“技術能手”、“就業明星”和“就業先進家庭”給予表彰。再次,要利用講座、標語、宣傳欄、文藝匯演等多種形式,對失地農民尤其是青年農民開展就業光榮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是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一方面,要結合重點項目、大型企業需求,開展訂單式培訓;另一方面,區,鄉鎮(街)要配套資金,出臺政策,鼓勵引導青年農民就讀技工學校。
四是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相當一部分失地農民因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低、工作技能差,很難在市場中擇業,而隨著鄉村變城區,治安、綠化、保潔、交通勸導、物業管理、社區服務等大量的公益性崗位將涌現,很適合安置被征地農民。基層政府可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歸口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統籌管理,優先安置失地農民。
五是以創業帶動就業。要進一步完善政策咨詢、創業培訓、專家指導、項目推介、創業孵化、融資服務、開業指導和后續服務八位一體的創業扶持體系;進一步加強創業項目庫建設,開發一批適合失地農民創業的項目;進一步優化創業服務,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這樣,就可以更有力地促進就業。
(作者單位:雨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