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昨日召開全市開展違法群租房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北京晨報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本市將重點治理50個社區(qū)的“違法群租亂象”。同時,本市還將探索利用舊廠房等建立青年公寓、職工宿舍,解決畢業(yè)生等初入職場青年的住宿問題。
治群租房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昨日會上,市委常委、副市長陳剛指出,要堅決遏制住人口無序過快增長的勢頭,下大力氣解決北京“城市病”突出問題。今年市政府將加強出租房屋規(guī)范管理、治理違法群租房工作納入了市政府折子工程。他要求,各部門、各區(qū)縣要圍繞掛賬重點地區(qū),集中力量、重點攻堅,以重點小區(qū)的集中治理帶動全市違法群租問題的全面整治。
本市建立違法群租房問題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成立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首都綜治辦。屬地黨委政府要落實治理工作責任制,形成明確、具體的任務賬單,逐項落實到責任人。要疏堵結合,避免群租問題出現反彈。
前三個月取締群租房1655戶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群租房多集中在城鄉(xiāng)結合部、大學和地鐵周邊,也包括醫(yī)院周邊的日租房,經常是幾十個人蝸居在隔斷兩居室里。近幾年,本市一些火災、盜竊事件,也發(fā)生在群租房里。
首都綜治辦副主任、市流管辦副主任苗林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去年11月下旬起,本市對35個市級掛賬治理試點小區(qū)(村)進行了群租房治理。截至今年2月底,35個試點小區(qū)(村)已全部得到治理,共清理取締違法出租房屋2690戶,其中群租房1655戶、拆除違法出租房屋隔斷8654余間,勸退違法出租房中居住人員22009人,返還承租人租(壓)金40.1萬余元。
今年,本市再次公布了50個市級掛賬治理違法群租房問題的重點社區(qū)。“這些是通過3000多個群眾舉報熱線、媒體曝光和摸底調查確定的,共涉及9個區(qū)縣約3700戶,這些社區(qū)都是群租房數量多,治理難度大的。”
5月進入出租人自拆自改階段
苗林稱,治理工作將為承租人留一定的緩沖期,分四個階段進行。
3月至4月是前期準備階段,主要開展調查摸底、宣傳動員和培訓工作。5月至7月是自拆自改階段,將逐戶告知當事人、簽訂自改保證書、動員自拆自改和下達整改通知書。8月到9月是集中治理階段,開展專項執(zhí)法行動、嚴厲查處違法群租行為和司法服務工作。10月至11月份是驗收鞏固階段,研究建立日常管控機制和舉報投訴查處機制。
同時,本市還將探索利用舊廠房等建立青年公寓、職工宿舍,解決畢業(yè)生等初入職場青年的住宿問題。
個人違反出租房限制可罰3萬
在取得上述成績的同時,為嚴格依法查處房屋違法群租問題,本市又出臺了多項整治措施。其中包括, 出租人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的,由建設(房屋)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guī)定,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高限處罰3萬元。
而出租房屋達到10間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員達到15人以上的“出租大戶”,如出租人不建立管理制度,不明確專門的管理人員,不設置監(jiān)控、滅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設備設施,無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不暢,不建立信息登記簿或者登記系統的,將由公安機關責令出租人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突出消防隱患可罰3萬
而對于利用出租房屋未經許可,以“旅館、旅店、酒店、招待所、賓館、飯店、酒店式公寓、客棧、洗浴、浴池、住宿、計時休息”等旅館業(yè)法規(guī)所規(guī)定名稱招攬旅客,提供住宿休息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按“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旅館經營行為”予以取締,并對違法經營人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對經營場所依法查封,沒收或者追繳違法所得。
出租房屋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隱患的,由公安機關根據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guī)定,責令出租人改正,并可處3萬元罰款。
經適房擅自轉租責令退房
對于已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家庭有轉租、轉借、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違規(guī)使用行為的,產權單位責令家庭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區(qū)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處理。
對于已入住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有擅自改變房屋用途、轉租或轉借的,依據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補足購房款。
黑中介一經查處可罰50萬
如果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yè)人員參與違法群租的,由建設(房屋)部門暫停該經紀機構網簽資格,責令改正,并依法高限處以10萬元罰款,并由工商行政部門將相關經紀人員名單抄告北京市經紀人協會和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yè)協會實行行業(yè)懲戒,限制該經紀人員注冊年限,情節(jié)嚴重的注銷其注冊證書。
對未經登記注冊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機構(黑中介),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規(guī)定,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尚不夠觸犯刑律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于立案查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在“北京企業(yè)信用信息網”公示相關行政處罰決定,以增強全社會的監(jiān)督。
阻撓拆除情節(jié)嚴重可追究刑責
此外,通知還規(guī)定,對在拆除、取締違法群租房過程中,不聽勸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zhí)法工作的出租人和其他當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按“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對行為當事人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