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川有市民向媒體反映,當地民族街和治平路交叉路口周邊1公里有好幾個小區,因為沒有監控設施,致使該路段信號燈根本不管用。尤其是在每天8時至9時,車流量較少的時候,很多大車和越野車經過時根本不看紅綠燈,即使是紅燈,也會一踩油門沖過。(3月24日《新消息報》)
隨意亂停車、停車或變道不打轉向燈、向車外拋擲雜物、亂闖紅燈、市區開遠光燈行車、開車打電話、長期占用超/快車道、不遵守讓行規定等交通陋習,看似不起眼,實則危害不小。一項調查顯示,在所有交通事故中,有50%以上是由機動車司機的陋習引發,有四成受訪者也都坦言自己有交通陋習。
不以惡小而為之。“沒有監控就不看紅綠燈”現象的背后,就是抱著“即便闖了紅燈也不會受處罰,不闖白不闖”的心理——這種心理恰好印證了不少司機的一種說法:之所以會滋生交通陋習,是因這些陋習往往很難被取證和處罰,從而沒有自我約束,養成不良習慣。相對而言,對于處罰嚴格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則會格外謹慎。
說白了,相對監控設施來說,紅綠燈信號設置不過是道德說教層面,沒有前者做堅強后盾,道德說教很難充分發揮作用。也正因如此,在指摘部分駕駛員不該抱著“不看紅燈看監控”的投機心理之時,從制度、技術等管理層面著手剜除各種交通陋習,是十分有必要的。例如盡量在那些設置有紅綠燈的交叉路口同時設置含監控設施,以此防止一些人抱著“有攝像頭的路口,不敢闖紅燈,有的路口沒裝攝像頭,就直接過去”的心理;又例如進一步嚴格行人亂闖紅燈的處罰,以減少“中國式過馬路”交通陋習。
這方面,新加坡的一些經驗值得我們借鑒。該國上世紀60年代經濟發展迅速,但它同時卻面臨社會道德危機,面臨著“沒教養”的負面評價。新加坡政府很快意識到問題所在,開展了廣泛的摒棄陋習宣傳,并制定相關約束制度。例如針對隨地吐痰現象(包括司機向窗外吐痰),該國法律規定,隨地吐痰者第一次罰款600美元,第二次罰款1200美元。在政府的嚴厲處罰和通過學校、媒體教育和宣傳下,至1990年代后不少陋習才慢慢絕跡。由此可見,一種好的習慣養成,一種素質的提高必須有一種嚴厲的制度和條規約束,只有在嚴厲的管制約束下,陋習才有被杜絕的可能——設置監控本身就是一種制度化管理措施,它可以在無形中倒逼廣大駕駛員必須自覺約束自我,否則就可能為自身陋習付出代價。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的經驗還給我們一個提醒,即整治交通陋習只有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才能讓好的習慣成為人們的行為自覺。心理學有這樣一種說法,對于一個人而言,形成一種良好的習慣要持續21天以上,而矯正一種陋習至少需要持續數年以上。因此,交通陋習的社會性矯正必須保持長期的社會干預。新加坡通過近三十年的時間整治了很多陋習證明了這一點,而中國近年來持續嚴打酒駕使這一陋習大為減少的事實也證明了這一“心理規律”。
總之,要根除各種交通陋習,不僅要備足執法資源、強化管理創新,還有必要持續抓落實,讓各種良好規則、制度真正入腦入心,進而內化為一種文明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