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環境保護部發布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2013年度空氣質量狀況。
空氣較差前十位,7個在河北
監測結果表明,2013年74個城市中,海口、舟山、拉薩3個城市各項污染指標年均濃度均達到二級標準,其他71個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標現象。
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薩、福州、惠州、珠海、深圳、廈門、麗水和貴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是邢臺、石家莊、邯鄲、唐山、保定、濟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鄭州。
從主要污染物濃度分析,74個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72微克/立方米,僅拉薩、海口、舟山3個城市達標,達標城市比例為4.1%;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為118微克/立方米, 11個城市達標,達標城市比例為14.9%;二氧化氮年均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 29個城市達標,達標城市比例為39.2%。
京津冀區域共1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7.5%,比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低23個百分點,有10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低于50%,首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是PM10和臭氧。京津冀區域所有城市PM2.5和PM10年平均濃度均超標,區域內PM2.5年平均濃度為106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濃度為181微克/立方米。
長三角區域共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4.2%,高于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3.7個百分點。首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是臭氧和PM10。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中,PM2.5年均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24個城市超標;PM10年均濃度為103微克/立方米,23個城市超標;二氧化氮年均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15個城市超標。
珠三角區域共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76.3%,高于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15.8個百分點。首要污染物為PM2.5,其次是臭氧和二氧化氮。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中,PM2.5年均濃度為47微克/立方米, 所有城市均超標。
三大區域最重要城市中,北京、上海、廣州的主要污染物均為PM2.5、PM10和二氧化氮。北京市達標天數比例為4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6%,PM2.5年均濃度為89.5微克/立方米。上海市達標天數比例為67.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6.3%,PM2.5年均濃度為62微克/立方米。廣州市達標天數比例為71%,全年無重度及以上污染,PM2.5年均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
京津冀區域污染最重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數據分析,可以總結出三個特點:
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是空氣污染相對較重的區域,尤以京津冀區域污染最重。京津冀13個城市中,有11個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7個城市排在前10位,部分城市空氣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占全年天數40%左右。
京津冀區域城市PM2.5超標倍數在0.14—3.6倍之間,長三角區域城市PM2.5超標倍數在0.4—1.3倍之間(舟山市不超標),珠三角區域城市PM2.5超標倍數在0.09—0.54倍之間。
從監測結果來看,京津冀區域空氣質量與達標目標尚有較大差距,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達標有相當的難度,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達標具有較大希望。
空氣污染呈現復合型特征。74個城市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是PM10,臭氧和二氧化氮也有不同程度超標情況。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5—9月臭氧超標情況較多,已不容忽視。74個城市空氣質量呈現傳統煤煙型污染、汽車尾氣污染與二次污染物相互疊加的復合型污染特征。
空氣污染呈現明顯的季節性特征。城市空氣重污染主要集中在第一、四季度,74個城市PM2.5季均濃度分別為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第二、三季度PM2.5季均濃度分別為56.7微克/立方米、44.7微克/立方米。2013年1月和12月京津冀、長三角、中東部地區發生了兩次大范圍空氣重污染過程,污染程度重、持續時間長,重污染天數占全年重污染總天數的53.4%。
如何確保數據真實可靠
空氣質量逐小時發布,每月都有統計,如何確保公眾看到的數據真實可靠?環保部監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部從技術、運行、管理等方面強化措施,確保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真實可靠。
首先是實現城市站數據點對點傳輸,實時向國家傳輸監測數據,并實時對外發布,接受公眾監督;二是通過國控網遠程質控平臺對國控站運行和維護、校零校標、監測設備參數進行無縫隙監督,實現遠程質控;同時制定和出臺了《空氣質量監測站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等一系列技術規范,強化空氣質量監測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另外,建立監測數據質量督查機制也讓造假無所遁形。2013年,環保部開展了環境空氣監測質量大檢查,采取網絡檢查、飛行檢查、交叉檢查、比對核查的方式,組織近百名專家對29個省、76個城市的部分國控空氣監測站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將檢查所發現的問題通報各省要求整改,有力提高了空氣監測數據質量。
談及空氣質量新標準實施以來,還存在一些監測數據與人民群眾感受不一致的現象,這位負責人說,目前對外實時發布的AQI(空氣質量指數),是根據最近24小時污染物濃度的滑動平均值計算出來的,實際上反映的是最近24小時污染物濃度的平均水平,而不是當前小時污染物的污染情況。因此,當氣象條件突然變化,如冷空氣到達或逆溫、靜風條件時,造成空氣質量在幾小時內突然好轉或突然惡化,會出現我們公布的AQI與公眾感受不一致的情況。
對此,環保部已對發布內容進行了改進,用污染物主要是顆粒物當前小時濃度值計算城市及點位空氣污染指數,實時反映顆粒物的污染情況,讓發布的顆粒物污染狀況與公眾的感受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