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務會議昨日審議通過多個環保事項
“河長制”將分步實施
2014年在石馬河流域、東莞水鄉地區河網、茅洲河等主要河流實施;
2015年推廣到東莞運河、寒溪河等市重點河流和其他河流;
2020年形成生態城市相適應的水生態環境。
昨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市主要河流“河長制”實施方案、石馬河“河長制”實施細則、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等五項舉措,要求嚴格落實政府環境保護責任。
根據規定,東莞將在主要河流實行“河長制”防治水污染,鎮街、園區主要領導擔任“河長”。
覆蓋全市江河干流、支流
為推進東莞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水環境治理協調聯動機制,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主要河流“河長制”實施方案》和《東莞市石馬河“河長制”實施細則》。
根據相關規定,鎮街、園區政府主要領導為轄區內河流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即“河長”。“河長”對所負責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工業污染管控、水環境持續改善、斷面水質達標負第一領導責任。東莞將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態環境行政領導負責制的逐級考核制度,將“河長”制度延伸,形成市考核“河長”,鎮街、管委會考核“涌長”的全覆蓋考核體系。
據介紹,“河長制”實施范圍包括全市主要江河干流、支流、河涌。值得關注的是,“河長制”將分步實施,2014年在石馬河流域、東莞水鄉地區河網、茅洲河等主要河流實施,2015年推廣到東莞運河、寒溪河等市重點河流和其他河流,2020年形成生態城市相適應的水生態環境。
根據要求,“河長”要減少入河污染物總量,實現河流跨鎮交接斷面水質逐年改善,到2015年底,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穩定達標,東引運河、寒溪河等已劃定環境功能區的水體水質達到V類。
石馬河流域各鎮合力治污
記者了解到,針對石馬河治污問題,東莞將以石馬河流域各鎮(鳳崗、塘廈、清溪、樟木頭、常平、謝崗、橋頭)政府一把手定為轄區內水生態環境第一責任人,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明確各鎮跨鎮交接斷面水質改善目標、河流污染通量減排量及具體整治工作任務。
根據規定,東莞將對“河長”進行嚴格考核評估,促進石馬河各個跨鎮交接斷面的水質逐年得到有效改善。到2015年底,石馬河水質基本達到IV類;2020年底,石馬河水質基本達到III類水質。
其他議題
環保考核列為干部政績重要依據
為落實各級政府環境保護責任,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及《東莞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包括“河長”在內的鎮政府(街道辦、管委會)及主要負責人、分管環保工作的責任人和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責任人都是此次考核的對象。
根據規定,考核結果將劃定四種不合格的情況,分別包括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不合格的;轄區內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未及時有效處置造成嚴重損失和惡劣影響的;因環境問題造成惡劣影響或對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的;在年度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事實的。
值得關注的是,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個檔次,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具體規定了考核結果不合格和下降一個檔次的情況,并作為評價干部政績、年度考核、實行獎懲和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石馬河污染整治
確定26項任務
為積極推進石馬河污染整治,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2014年度石馬河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據了解,石馬河整治工作明確了26項重點整治任務,涉及污水處理廠擴建升級、截污管網建設、垃圾填埋場等。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建成常平環保專業基地并投入運行,年底前將不符合原地保留條件的5家電鍍企業遷入定點園區或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