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同志提出的“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民生工作思路,是在深刻總結我國民生工作實踐基礎上的重大理論創新,體現了對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的科學認識,體現了對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和特點的深刻把握,體現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深化民生領域各項改革作出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必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提出的民生工作思路,深化民生領域改革,切實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項工作,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讓人民群眾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發展成果。
守住底線的基礎是保障低收入群眾的基本生活
保障低收入群眾的基本生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務,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集中體現了習近平同志關于“底線思維”的重要思想和關于社會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我們必須牢牢守住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基本權益這一底線,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健全困難群眾基本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機制,扎實做好困難群眾和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工作。對有特殊困難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行全程就業服務,免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培訓、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重點針對零就業家庭、殘疾人、低保對象和破產企業失業職工等,通過政府投資開發公益性崗位和開展就業援助行動,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就業。
確保各項基本社會保障待遇及時足額兌現。構建完備的服務網絡,提高服務水平,確保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按時足額發放,確保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待遇依規及時支付。解決好轉制企業職工安置和結構調整中產生的部分群眾生活困難問題,切實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不斷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運行質量和監管水平,確保基金完整安全。
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加強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農村特困戶救助、災民救助工作,加強醫療、教育、住房、司法等專項救助工作,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加快推進和完善大病保險制度。堅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待遇支付、合規范圍等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努力減輕老百姓大病就醫的負擔,基本消除在基本保障范圍內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的現象。
穩妥慎重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以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基本生活為底線,兼顧企業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把握好調整幅度和節奏,研究探索科學合理的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和調整機制。
切實解決好因拖欠工資等事件引發的勞動者權益保障問題。加大勞動保障領域突出違法問題的整治,深入開展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實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健全治理機制,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突出重點的關鍵是解決好就業這個重大民生問題
解決好就業問題,是做好民生工作的著力點。習近平同志指出,就業是民生之本,解決就業問題根本要靠發展。我們必須牢牢把握就業這個民生之本,把促進就業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把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切實抓好政策落實。
建立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聯動機制。在制定經濟發展規劃、確定經濟發展速度時,優先考慮擴大就業規模的需要,通過優化產業結構、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穩定制造業就業比重、發展新興產業和民營經濟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擴大就業規模。健全政府促進就業目標責任制和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
健全促進就業公平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反對就業歧視的法規政策,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歧視、限制以及欺詐等行為。規范招人用人制度,在公務員考錄方面,堅持實行“凡進必考”、公平競爭機制;在事業單位招聘方面,完善和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規定,嚴厲懲處違規違紀行為;在國有企業招聘人員方面,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的公開招聘,探索建立國有單位招聘信息統一公開發布制度。
創新扶持創業的體制機制。完善政府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為創業者提供場地便利、創業孵化和跟蹤服務,增強勞動者特別是青年人的創業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于創業新機制。
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努力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均等化的就業創業服務。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積極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健全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機制和市場監管體制。
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進一步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完善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機制,使每個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就業技能培訓,使每個企業職工都能得到技能提升培訓,使每個創業者都能參加創業培訓。健全政府職業培訓補貼制度,提高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益,發揮政府補貼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增強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功能。在東部7省市開展失業保險改革試點的基礎上,研究探索合理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在確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更好地發揮預防失業和促進就業的作用。
完善制度的核心是進一步加強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建設
加強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是民生事業改革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路徑。必須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加快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破除養老保險“雙軌制”,同時建立體現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職業年金制度。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在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資源上的共享。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加快建立健全保證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健全社會保障財政投入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明確政府所承擔的社會保障責任,更好發揮公共財政在民生保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在確保當期養老金發放和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推進社保基金的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健全基金監管體制,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采取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的辦法,逐步完善職工退休年齡政策。加強社會保障經辦管理服務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優化經辦服務流程,實現精確管理和便捷服務。
加快推進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在不斷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時,把著力點逐步轉向城鄉統籌,推進城鄉制度整合和待遇銜接。建立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更加公平有效地解決住房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積極發展補充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實施稅收優惠等支持政策,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社會保險和關乎民生的商業保險,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特殊群體的服務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等。
引導輿論的重點是引導群眾形成合理預期
引導廣大群眾形成合理預期,是營造保障和改善民生良好社會氛圍的基本要求。必須妥善處理理想和現實、需要和可能、當前和長遠的關系,吸取一些國家“福利病”的教訓,在發展的基礎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廣大群眾進一步樹立通過勤勞致富改善生活的理念,使人們真正認識到改善民生既是黨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自身奮斗的目標。
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總體上還比較低,城鄉和地區之間發展差距比較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必須從這個基本國情出發,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特別是在工資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問題上,應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既讓城鄉居民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發展成果,又引導社會各方面形成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合理預期。
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統一。合理確定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金和最低工資等標準,科學把握三者之間的比例關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鼓勵就業,避免因政策標準設定不科學而影響群眾求職就業、參與勞動的積極性,防止形成“養懶漢”的制度導向。合理規范、科學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鼓勵和引導群眾通過多工作、長繳費獲得更高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形成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激勵機制。
堅持科學民主的決策程序。任何一項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都要按照科學嚴謹、公開透明的程序,深入細致開展研究論證,廣泛征求社會意見,更好體現群眾意愿。應建立健全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和決策跟蹤反饋機制,充分考慮決策可能面臨的問題、可能出現的問題,認真收集社會評價,發現問題及時修正和完善。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民生領域的改革發展關系利益格局調整,涉及各個群體和社會各個方面,每一項政策措施的出臺與實施都必須加強政策解讀宣傳,正確有效引導社會輿論,把政策講透徹,把思路舉措講清楚,把群眾的利益安排講明白,爭取社會和群眾的理解與支持,最大程度凝聚社會共識,為推動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