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各省市承擔的治污責任要合理量化并動態監控,探索環境保護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督促地方政府定期遞交空氣環境標準的執行細節。
當前,京津冀地區空氣污染狀況日益嚴重,受到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治理空氣污染已成為重大的民生期待。
京津冀地區空氣污染治理的難點,不僅在于各地自身空氣污染情況不容樂觀,而且由于日益顯著的區域傳送和相互影響,各地都無法獨善其身。所以,迫切需要國家從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的全局出發,在政策層面給予引導和支持,加強協作聯動機制建設。
空氣治污要對癥下藥。針對京津冀地區過度依賴煤炭的能源結構,應從國家層面統一協調,加大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對京津冀地區的供應力度,并重點向減煤任務最重的河北省傾斜,同時應大力扶持新能源產業,發展清潔替代能源。
京津冀地區空氣污染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有研究表明,北京PM2.5主要污染物來源中區域輸送占25%左右,在特定氣象條件下,區域輸送可能達到40%左右。這迫切需要完善空氣污染防治協作聯動機制。建議不斷完善由中央政府領導牽頭、區域內各地人民政府共同參與的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聯席會議制度,作為區域空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最高協商與決策機構。建立健全區域統一的空氣污染防治法規體系與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區域空氣污染監控網絡與緊急響應預案,突破行政壁壘,形成聯防聯控合力。
具體來講,要進一步強化政府績效考核的綠色導向。對各省市承擔的治污責任要合理量化并動態監控,探索環境保護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督促地方政府定期遞交空氣環境標準的執行細節。為防止污染產業向區域內的轉移,要合理確定區域內統一的產業準入標準、污染排放標準與違法處罰標準。在項目的審批過程中,可采取聯合審批制度,避免地方政府僅考慮本地發展情況的短視行為。
長期以重化工為主的粗放型發展模式,使河北省在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方面都面臨艱巨的挑戰。應發揮北京高技術產業發展水平高的特點,擴大京津地區環境友好型產業向河北的轉移,將河北環首都地區逐步發展成為北京的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和高端制造業基地。這不僅能有效疏解北京中心城區人口及功能,也能使河北產業結構調整有“退”有“進”。
健全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也很必要。在大氣污染治理的過程中,經濟手段可有效彌補行政指令所帶來的低效率。比如實施財稅、信貸和政府優先采購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勵企業淘汰落后污染產能和減少排放。
要建立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治污成本分擔機制。設置并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發揮中央政府資金投入的示范和先導作用,對重點區域按照淘汰落后產能等措施的力度實施“以獎代補”。
把節能減排工程措施落到實處,需要積極培育市場主體。其中節能服務公司在整個工業節能改造、工業減排降耗工作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針對當前制約節能服務公司發展的諸多問題,尤其是前期投入巨大的特點,國家需加大資金與政策支持,特別應加大對民營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