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7月19日訊(記者魏如松 陳成智)今天上午,省委副書記、省長羅保銘主持召開五屆省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實施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這是我省為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作出的一項重大舉措,對保障參保人員跨省及省內流動,并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順暢轉移接續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辦法》的內容與國務院文件規定相一致的內容有5項,即在適用范圍、基金轉移比例、待遇領取地確定標準、“4050”人員轉移政策以及操作流程等方面全國統一。
《實施辦法》中,按國務院文件規定做相應調整的有3項。比如,在跨省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時,個人賬戶比例高于或等于國家規定比例的,按實際比例轉移;低于國家規定比例的,補足后方可轉移等。值得關注的是,國務院文件未明確但結合我省實際提出的有4項。比如,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只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轉移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轉移比例參照企業參保人員的轉移比例執行等。
羅保銘說,《實施辦法》的制定,從制度上解決了參保人員因就業地變換而喪失養老保險權益的問題,從根本上維護了參保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切實利益。
羅保銘要求,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結合海南省情,做好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保障參保人員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海南城鄉統籌和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發展。
常務會上,羅保銘還對提前做好“十二五”規劃準備,在津、港簽訂的合作項目落實,節能減排等近期8項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特別強調要做好下半年森林防火、病險水庫防災、油品危險化學品防事故工作,要求有關部門要查找隱患、落實責任、確保安全。
會議還審議討論了《海南省消防條例》和《海南省價格鑒證管理規定》(審查稿)。
副省長林方略、陳成、符躍蘭、李國梁,省長助理賈東軍、陸志遠,省政府秘書長徐莊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