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確定262個資源型城市
時間:2014-02-18 14:31:35
來源:城市化雜志
國務院近日印發了《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介紹,《規劃》首次在全國確定了262個資源型城市,根據資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差異,將資源型城市劃分為成長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種類型,明確各類城市的發展方向和重點任務。杜鷹表示,《規劃》是國家首次在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領域發布的國家級專項規劃,是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一件大事,也體現了國家對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的高度重視。
2001年,國務院率先啟動遼寧省阜新市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試點。2007年國務院首次發布《促進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2008年,發改委、國土部、財政部三家分三批在全國篩選了69個資源枯竭型城市作為轉型試點,給予了專項支持。經過十幾年的努力,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也積累了比較寶貴的經驗。杜鷹認為,資源型城市的發展,不僅僅是要解決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問題,而且要促進所有資源型城市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所以,在2010年,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明確要求編制《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規劃》,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也對編制《規劃》提出了明確要求。
杜鷹還指出,《規劃》明確了四大目標,提出了五大任務,特別是提出在可持續發展方面要建立五大機制,明確了整個資源型城市發展的方向和重點任務。下一步,將按照國務院的批復,發改委、國土部和財政部將會同有關地方認真組織實施好這個《規劃》,在社會各界的廣泛關心支持下,中國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工作一定能夠開創一個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