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4日電(崔雷)2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網站公布了審議通過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7日無理由退貨”成為《辦法》的一大亮點。
《辦法》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除顧客定做、鮮活易腐、數字化商品和報紙期刊等四類商品外,網絡商品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
事實上,一些電子商務網站已經對網購消費者的退換貨進行的明示。如一號店規定,“商品因質量問題,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可以退貨,15日內可以換貨”。對于家電類產品,會員在收到購買商品之日起15天之內,如不滿意,一號店也作出了退換貨的承諾。對《辦法》中明確提出的生鮮類產品,一號店也給出了“48小時”退換貨的說明。
《辦法》還規定,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
對于“商品應當完好”,IT與知識產權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認為,為了防備物流環節對商品造成意外損壞,消費者需要提高驗貨意識。而快件的損壞到底是物流、賣家還是消費者的原因由于難以判斷,容易引發爭執。
一位電商從業者告訴記者,目前看來,國家出臺的《辦法》對企業沒有造成不利的影響。他認為,退貨將讓企業對“逆向物流”的售后服務引起重視。依據《辦法》規定,退貨產生的運費由顧客承擔。此外,顧客退換貨的物流時間比商家發貨的周期要長,“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物體驗,可能造成消費者流失”。
所謂“逆向物流”,就是商家從顧客手中收回的過程。目前,天貓、京東、亞馬遜等企業都擁有自己的物流體系,而且很多電商企業也都推出及時送貨的保證,如京東的“211限時達”、一號店的“準時達”、蘇寧易購的“百城半日達”等特色服務。然而,對于顧客在退換貨時的服務仍然是一塊空白。